關于延長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參保繳費期限的通知
各區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各區稅務局,各醫保經辦機構: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省基本醫保參保擴面工作會議精神和《市醫療保障局 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轉發關于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武醫保〔2022〕72號)要求,考慮新冠疫情實際,為確保城鄉居民年度參保繳費任務順利完成,保障城鄉居民正常享受醫保待遇,現決定延長我市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限,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延長集中參保繳費期
2023年度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參保繳費期限截止時間從2022年12月31日延長至2023年2月28日。
二、參保待遇保障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間繳費的,2023年1-12月正常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繳費的,參保及待遇標準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漢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武政規〔2017〕24號)規定的逾期參保繳費相關政策執行,即上年度在本市參保繳費的本市戶籍居民,從繳費次月起享受當年余下月份的居民醫保待遇;非本市戶籍居民和上年度未在本市參保繳費的本市戶籍居民,從繳費次月起的第7個月享受當年余下月份的居民醫保待遇;逾期參保繳費的居民,醫保待遇不追溯。
三、有關要求
(一)進一步加強參保排查。集中參保繳費期限延長期間,各區要充分利用城鄉居民回漢返漢機會,結合區統計部門的常住人口數據,組織街道社區(鄉鎮村)全面排查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情況,充分掌握擴面目標群體,切實宣傳動員促進未參保人員迅速完成參保繳費,各區還要組織高校科研院所對大學生參保繳費情況進行查漏補缺,確保城鄉居民和大學生應保盡保、應繳盡繳,不漏一人。
(二)進一步做好繳費保障。醫保、稅務部門,要與財政、民政、鄉村振興、退役軍人事務管理、殘聯、衛健等職能部門進一步加強合作,做好特殊人群身份標識和代繳主體繳費的輔導工作。稅務部門要加強對參保人的繳費輔導,與醫保部門協同做好參保退費工作和運維保障,切實保障參保人合法權益,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武漢市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
2022年12月22日
(來源:武漢市醫療保障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