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融媒體2月27日訊(記者宋磊)27日下午,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人事任免事項:
一、根據武漢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名
1、因工作變動,免去劉義紅的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職務;
2、任命魏怡平為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二、根據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秦慕萍提名
3、任命嚴樹華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免去其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職務;
4、任命張云為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免去其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職務;
5、任命王豐為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6、任命朱曉勤為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免去其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7、任命鄭健為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免去其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8、任命管理為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9、任命劉曉凌為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
10、免去金志華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11、免去黃建軍的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12、免去周波的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13、免去姚賢明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14、免去曾望廷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15、免去王長鳴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16、免去杜崇華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17、免去黃更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18、免去程婭新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19、免去趙全喜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20、免去王漢生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21、免去王桂香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22、免去吳強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23、免去魏風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24、免去葉玉寶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25、免去童言順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26、免去王紅旗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27、免去晏幼峰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28、免去錢治勝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29、免去甄騫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30、免去張躍松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31、免去王孝田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編輯:葉子】
(作者: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