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融媒體12月4日訊(記者尹勤兵)小夫妻計劃好的出境游,沒想到女方突然被檢出懷孕,距離出游僅剩下11天,提出退團,被旅行社告知要扣除團費28%的“實際損失”。這一說法靠譜嗎?12月3日,武漢市旅游質檢所工作人員回復長江日報記者稱,排除不可抗力因素,游客提出退團,旅行社有權扣除“實際損失”。
家住漢陽的朱先生說,今年10月30日,他和妻子在中國國旅漢陽王家灣一家營業點,交納22798元,預訂了12月5日出境的“歐洲四國12日游”。然而,前不久,妻子被查出懷孕了。11月24日,他正式向旅行社提出退團,幾經磋商,對方表示要扣除實際損失6600元,這占到了兩人團費全款的28%多。
“一天沒去游玩,提前11天退團,就要扣這么多錢,這合理嗎?”為證明妻子懷孕,朱先生特意提供了醫院檢查單,請旅行社酌情考慮。他甚至提出可以不退團,希望將兩個名額留待3年后再出去玩。旅行社則表示,出國飛機票都預訂好了,強調按合同,這錢少扣不了。
3日中午,在中國國旅(武漢)總部,公司客服洪經理和營業點戚經理接待,雙方仍為扣多少錢爭論不休。朱先生認為,自己出國簽證都沒辦下來,旅行社就說出國機票預訂好了,實在讓人難以信服。
對此,洪經理表示,出國旅游提前1至2個月,向航空公司批量預訂特價機票是行業慣例,而特價機票無法退票和改簽。她表示,朱先生妻子懷孕事屬情況特殊,但仍不屬于不可抗力因素。因此如其提出取消行程,仍要按合同承擔旅行社的“實際損失”。
洪經理還表示,接到客戶退團申請后,公司向歐洲方面地接合作旅行社協商,已為朱先生減免了不少費用。然而,出國機票名額是提前預定的,不同于正價機票,不能退票或改簽,臨時找人頂,又因涉及出國游辦手續復雜,一時難以找到客人。所扣6600元,正是旅行社為這筆訂單發生的實際損失,單人3300元中,包括100多元公證費,另3200元是單人往返機票錢。
經雙方協商,洪經理最后表示,可先按6600元扣費返款,如能找到客人頂替,再將這筆款退還;如實在找不到人,旅行社會提供朱先生的訂購機票憑證,以證明這筆錢扣得確有出處。
武漢旅游質檢所副所長金潔提醒:出境游有其特殊性,游客應對自己的身體狀況有一個預判,以避免在無法完成行程時,造成損失。而不可抗力因素,包括自然災害、地震、戰爭、動亂、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等,但肯定不包括懷孕。她還表示,簽證和機票是兩回事,簽證并非是購買出國機票的先決條件。
金潔說,為降低團費攬客,大多數旅行社出境游機票確實是提前預定好的,因此涉及退團,確實會發生扣費損失。而按《旅游法》規定,除雙方約定扣款比率外,發生的扣款比例,只要旅行社能提供實際損失的憑證材料,都是允許的。
【編輯:祝潔】
(作者:尹勤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