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網訊(長江日報記者王雪通訊員丁陽齊陽肖融冰)11日,長江日報記者從市紀委獲悉,因違規發放津補貼,一名衛生監督所所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劉杰,1993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4年1月任硚口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衛生監督所所長,2018年1月至今任硚口區衛生計生執法大隊副大隊長。
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劉杰在擔任硚口區衛計委衛生監督所所長期間,批準以“加班費”“科主任津貼”等名義分13筆違規發放津補貼共計56100元。上述違規發放的津補貼已由區衛計委衛生監督所相關領取人員全部予以清退。
辦案人員介紹,劉杰身為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津補貼,其行為違反了黨的紀律。鑒于其在紀律審查期間,認錯態度較好,且相關違紀款項已全部清退,劉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條例原文
2003年12月31日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在財經方面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執紀者說
沒有依據,自立名目,違規發放津補貼,破了底線、踩了紅線,即使有再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也不能作為逃避追責問責的借口。全市廣大黨員干部要引以為戒,嚴守紀律規矩,堅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打折扣、不搞變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一寸不讓糾治“四風”,馳而不息正風肅紀,大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