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王一理
近日,微博用戶“叫我姨太好了”爆料,稱張杰在演唱會上隨口報的手機號碼,為他人的手機號,號主來自上海,短時間內突然接到了大量陌生電話,已經被迫關機。隨后,“張杰素人電話號”登上熱搜第一,相關話題閱讀量超9000萬。
網(wǎng)友“@叫我姨太好了”爆料圖據(jù)網(wǎng)絡截圖
公開他人手機號的行為是否屬于侵權?類似情況相關團隊的正確處理方式應該是怎樣的?9月8日,封面新聞記者就此事進行了采訪。截至記者發(fā)稿前,該電話號碼仍處于關機狀態(tài),記者發(fā)送短信表明采訪意愿,一直沒有得到回復。
演唱會自報手機號引熱議
真實號主已關機
2024張杰未·LIVE開往1982巡回演唱會福州站將連開三天,從9月6日至9月8日。封面新聞查詢相關視頻得知,9月6日,張杰的演唱會上,臺下有觀眾開玩笑稱“要個電話號碼”,于是張杰報了一串號碼,玩梗式地說“maybe我會打給你們哦”。
張杰福州演唱會現(xiàn)場圖據(jù)@張杰微博
隨后有網(wǎng)友爆料稱,由于張杰演唱會上的這段發(fā)言,很多人都打電話過去了,原手機號主被迫關機。
據(jù)了解,張杰報出的手機號碼前8位“19821220”,正是張杰的生日。但是巧合的是,這隨口說出的號碼,居然真實存在。9月8日當天,封面新聞記者查詢得知,這個手機號顯示為“上海移動”,撥打過去已關機狀態(tài),微信搜索號碼顯示“該用戶不存在”。
而該事件發(fā)生后,網(wǎng)上也形成了兩極化的輿論導向。有網(wǎng)友解釋,這個號碼的前八位是張杰的出生年月,而后三位則看起來是一個諧音梗,“現(xiàn)場人知道他是開玩笑的,不會真的撥打電話”。但也有網(wǎng)友表示,公眾人物應該謹慎發(fā)言,即使是玩梗也應該提前做功課。
網(wǎng)友評論圖據(jù)網(wǎng)絡截圖
9月8日下午,記者聯(lián)系到一位聲稱當天在張杰演唱會現(xiàn)場的觀眾,對方表示,當晚張杰確實說出了一串數(shù)字,稱是其手機號碼。“但很明顯他就是隨機說的,因為他當時在念的時候我們在臺下也同時在跟著說,就是生日和諧音梗,所以也很好猜。”對方說。
影視作品有先例
有人泄露號碼賠償,有人開通微信分享
此前,在影視圈就有過類似泄露手機號的先例。在電影《被光抓走的人》中,主演黃渤和王珞丹相遇的場景取景于市民曹女士的門店前,曹女士門店招牌上的電話出現(xiàn)在兩段合計為40秒的電影場景中。影片上映后,大量觀眾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聯(lián)系曹女士,給其生活造成了困擾。
曹女士認為,由于片方在拍攝過程中的疏忽,造成其電話號碼泄露,侵犯其隱私權,故將出品方訴至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區(qū)人民法院。據(jù)判決書,《被光抓走的人》出品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京西文化”)與北京合眾睿客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合眾睿客”),因未在影片中對當事人手機號進行技術處理,被判侵害個人隱私權賠償當事人3萬元。
無獨有偶,2018年,電視劇《愛情進化論》中曾出現(xiàn)了市民張某的真實手機號碼,導致其不斷收到騷擾電話和短信。于是張某將電視劇出品方新麗公司和愛奇藝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兩公司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開支共21萬余元。2019年年初,北京市海淀區(qū)法院審結了此案,最終判決新麗公司向張某賠償3.5萬元。
2022年,電影《人生大事》上映期間,據(jù)電影官方抖音透露,片中三哥口頭報給小文的手機號碼是真實的,歸屬地是湖北武漢,通過號碼可以搜到三哥的微信,朋友圈里有很多三哥小文的生活碎片。但時至今日,記者再次通過微信搜索時,顯示“該用戶不存在”。
律師分析:
如玩梗時疏忽,應及時澄清
藝人在表演過程中,如果有需要在互動中公開聯(lián)系方式,是否需要提前和對方溝通并做好相關準備?對此,記者咨詢了負責藝人演出活動的業(yè)內人士,對方告訴記者,除了現(xiàn)場隨機的鏡頭拍攝,通常團隊都會有專門負責人事先做好調查,確認該手機號的歸屬問題。此外,也有網(wǎng)友建議,演唱會之前應該準備好一個專屬號碼,讓粉絲撥打過去之后會自動播放準備好的錄音作為驚喜。
那么,像諸如此類號主隱私被泄露,泄露方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呢?“電話騷擾是侵害私人生活安寧的典型行為。”北京煒衡(成都)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專業(yè)委員會主任余龍說,《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guī)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不僅如此,余龍律師還提到,根據(jù)公眾一般生活經驗,隨口編造的11位電話號碼,有可能與他人真實使用的電話號碼相同。如果隨口編造的電話號碼確實為他人正常使用,其行為會對他人生活安寧造成影響。“但也可以看出,張杰的行為并非故意打擾他人生活安寧,而是在玩梗的時候疏忽大意,造成他人損害。因此作為主辦方應當及時發(fā)布聲明、澄清事實,以避免對他人侵犯隱私權的損害結果擴大。”
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認為,張杰在演唱會上報出一串數(shù)字,本意可能是玩梗或者與粉絲互動,但結果卻導致一個真實存在的手機號碼可能被人撥打,或將給其帶來生活困擾。那么,根據(jù)《民法典》的規(guī)定,手機號碼屬于個人隱私的范疇,受法律保護。未經權利人同意,擅自使用、泄露或公開其手機號碼,可能構成對隱私權的侵犯。如果該手機號碼并非張杰團隊所有,盡管張杰主觀上未必有惡意,但其行為客觀上導致了其他人的隱私權受損,可能被認定為侵權行為。
此外,在公開作品中如果需要出現(xiàn)電話號碼等個人信息,出品方如何采取正確的處理方式以避免侵權?周兆成律師給出了以下建議:第一,對電話號碼進行打碼、部分閃現(xiàn)等技術處理,避免完整呈現(xiàn)真實的電話號碼。使用虛擬號碼或經過處理的非真實號碼代替真實號碼,確保劇情需要的同時不侵犯他人隱私;第二,劇方片方在制作過程中應加強對劇本、臺詞、畫面等內容的審核,確保不出現(xiàn)未經授權的個人信息。建立合規(guī)機制,對涉及個人信息的部分進行特別標注和審查,確保不侵權;第三,如因疏忽或故意導致個人信息泄露并造成侵權后果,劇方片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最后,在數(shù)字時代,個人隱私保護尤為重要,無論是公眾人物還是影視作品制作方都應增強法律意識,尊重他人隱私權。
記者還就此事私信了張杰工作室,截至9月8日下午6點記者發(fā)稿前,對方并未回應。當晚,張杰在福州還有一場演唱會,封面新聞記者將繼續(xù)關注后續(xù)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