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高案的另一爭議,是證監會作出高達18億元罰沒決定后,黃某明等人的賬戶中可能存在的違法所得是否會被一并遭到沒收。律師表示,違法所得是違法行為產生的收入,這部分收入無論在哪個載體,是否轉移,都會被進行相應的追討。
8月10日,證監會宣布對高勇操縱股票精華制藥(002349.SZ)一案作出處罰,沒收高勇違法所得8.97億元,并處以罰款8.97億元;并對其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在高勇在操縱精華制藥的過程中,動用了其進行代理交易的多個自然人賬戶進行交易,而其中就包括“黃某明”;據案情披露,黃某明賬戶由高勇管理的原因,系賬戶原管理者、其母張某霞通過“路某”介紹相識。
案件披露后,因名稱重合度相像,黃某明及其母張某霞也被輿論推測為影星黃曉明及其母張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