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鶯、孫鵬和孫安佐(資料圖)
據臺灣媒體報道,藝人狄鶯、孫鵬之子孫安佐因在美涉恐被捕。美東時間6月4日下午2點,孫安佐舉行審前會議,父母孫鵬、狄鶯戴著墨鏡低調出庭,最后選擇認罪協商,法官也宣布他坦承犯下“恐怖威脅罪”,最低只要服刑4個月就可以假釋,之后將移交給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推測月底前就可遣返。
法院判決書
孫安佐在北京時間5日凌晨出庭,據報道,孫鵬和狄鶯戴著墨鏡憔悴現身,律師團最后采取認罪協商,他坦承自己犯下“恐怖威脅罪”,檢察官則是撤銷“持有犯罪工具意圖犯案罪”,但法官認為他擁有的武器可以造成傷害,因此仍要至少服刑4個月,最后會由聯邦機關接手全案。
孫安佐律師(左圖)
孫安佐律師凱勒表示,法官最后宣判4至23個月刑期,也就是他至少服刑4個月就可以假釋,而如今移交聯邦機關接手,刑期可以合并,他先前已經入獄70天,所以孫不需要繼續在賓州監獄服刑,之后可以轉交移民局,啟動遣返程序,而他的簽證剛好是到6月底,最快月底就可以回臺。
此外,法官也表示將會立刻采取遣返程序,不需要在賓州監獄服完剩下的刑期,不過孫安佐律師凱勒表示這個宣判結果很合理,但透露聯邦機關還是很有可能就孫安佐不是美國公民卻持有武器的行為提出控訴,目前仍希望可以在6月底結束全案,讓孫遣返回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