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萬喚始出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終于發布,而上海自貿區將于9月29日正式掛牌成立。方案指出,試驗區肩負著我國在新時期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積極探索管理模式創新、促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的重要使命,是國家戰略需要。
上海要建自貿區的消息剛披露時,就有指意在“復制香港”,事實上,上海自貿區的定位或不止于此。上海自貿區若實現金融自由流動,對外可滿足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議(TPP)的要求,利于在新經濟形勢下的戰略布局。而對內,上海自貿區將試行的一系列改革開放措施,之所以強調“可復制、可推廣”,即欲為全國進一步市場化制度改革試水。這些都是超越“復制香港”的意義,亦因此,上海自貿區在孕育之時已被寄予厚望,有觀點認為其意義“怎么估計都不為過”,更有“意義堪比1979年建立深圳特區”等贊譽。
在方案未出臺之前,已有很多猜測,而本次方案內容與此前自貿區將實現9個方面改革的消息大致吻合。值得注意的是,本方案在總體要求中強調了“政府職能轉變”,又在總體目標中強調培養“法治化營商環境”與建設“法制環境規范的自由貿易實驗區”,足可見“小政府”與“法治化”是值得期待的重要改革方向。
在主要任務與措施中,方案繼續詮釋了在“小政府”與“法治化”上所作的努力。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再次強調按照國際化、法治化的要求,將注重事先審批轉為事中、事后監督,意味著行政審批放開有望;而此前引發較多關注的將正面清單模式(規定外商只能做什么)改為法無禁止即可行的負面清單模式,亦是放開行政管制、邁向“小政府”的努力之一。我國的多數貿易法規并不符合國際標準,而在某些領域更存在法律空白,完善法制保障是實現“法治化”的基本要求。此外,方案還提及完善投資者權益有效保障及建立知識產權糾紛解決機制,實質上亦與法制保障有莫大關聯。
另外,在方案中給出的六大開放領域及具體范疇中,增值電信業務亦在其列。“在保障網絡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許外資企業經營特定形式的部分增值電信業務”,即國外電信運營商可通過與中國電信運營商合作將企業服務引入國內市場,而“突破行業行政法規須國務院批準”的規定為變革甚至是打破行政壟斷留下了一定空間。
雖然增值電信業務的開放將為外資電信企業或整個電信業帶來哪些機會或沖擊尚未可知,但可以肯定的是,這六大領域的開放與“小政府”、“法治化”的基礎制度建設及改革,將一同對拓寬經濟自由度作出貢獻,并為自貿區內的服務輻射至全國提供了可能。
不過,較為遺憾的是,被認為是上海自貿區核心所在的金融改革在方案中并未有具體體現。除了“有限牌照銀行”與“允許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中資銀行開辦離岸業務”外,沒有任何利率市場化的相關細則,更不用說近日流傳的放開存款利率這一“最后防線”的傳言。從前日開始,自上海自貿區概念崛起后一路狂飆的相關概念股全線下跌,固然與游資炒作及前期炒作過度有關,亦不乏對金融改革缺席首批細則的失望。
金融改革牽涉面廣,對于改革步伐一直存在爭議。“一線放開,二線安全高效管住”,這是對國際上的自貿區管理概念的借鑒。但我國的金融自由程度相對滯后,二線管住對資本很難生效,一旦區內實現利率完全市場化則出現區內外雙軌,必須對區內區外的政策有配套設計方能防止套利風險。
“小政府”與“法治化”的改革方向令人期待,上海自貿區能否成為“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改革曙光,取決于行政管制放開及法制建設如何落地,以及這些措施對經濟自由的拓寬程度。金融改革細則暫時缺席略有遺憾,但自貿區建設為持續過程,方案亦將改革試驗定期為“兩至三年”,惟有靜待后續措施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