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網消息(通訊員 凌勇)武漢市城管委、市環保局、城管督察總隊高度重視空氣污染的整治工作和城市環境的保護工作。根據武漢市人民政府《武漢市改善空氣質量行動計劃(2013—2017年)》的總體部署,市應急辦、市城管委、市環保局自2月15日聯合組建“武漢市檢查消減大汽污染物排放工作專班”,主要負責對焚燒垃圾行為進行查處、檢查、督察。專班制定了《整治焚燒垃圾工作方案》、《焚燒垃圾整治考核細則》,重點對三環線周邊、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焚燒垃圾的違法行為,進行制止和查處。
截至3月18日,共查處焚燒廢舊電纜線、布頭邊料、油氈等各類垃圾1102起。其中環保部華南督察中心督辦件4起;市領導批示件5起;市民投訴308起;市110聯動指揮中心轉公安警1起;專班巡查784起。
專班在巡查過程中,發現三環線洪山區野芷湖段,鐵路邊沿線違法偷倒的垃圾上有焚燒濃煙。獅子山街辦事處工委書記知悉后,立即委派分管城管的彭主任帶領駐街執法中隊隊員到現場用滅火器撲滅正在燃燒的垃圾。次日街道辦事處出資近2萬元調用機械將此處的建筑垃圾推平覆蓋,并派員守控。洪山區獅子山街辦事處,城管駐街執法中隊對此處焚燒垃圾行為的查處行動迅速,措施有力。
露天焚燒或者是開放式焚燒垃圾,和真正意義上的垃圾焚燒有著天壤之別。這種私自焚燒垃圾會產生大量的顆粒物、有機物和二惡英,會對周邊的空氣、土壤、水源產生嚴重的污染,由此也將會影響到人的身體健康。我國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我市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早已對此類違法行為做出了規定。
專班在巡查中發現一些廢品回收處理中轉站、小作坊、服裝生產加工廠、自主經營的公共場所、違法回填廢棄魚塘等,無視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任意焚燒垃圾,不僅嚴重污染大氣環境而且對周邊市民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城管和環保部門作為政府的職能部門,堅決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查處此類違法行為,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