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訊(記者金濤 通訊員王勇 于海濤)一個用于排放治理污水的工程,卻在建設過程中自己亂排污水。近日,江夏區政府對施工單位予以重罰,并全面巡查所有的建設工地。
江夏區湖泊眾多,該區實施“清水入江”工程,今年投資近1.3億元,改造排水管網,實現雨污分流,確保所有污水先進入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再排入長江。其中,大東港第二通道工程即是排水工程的一部分。目前該工程正在實施江夏大道與興苑街路口的連接部位,為了保證施工環境,在興苑街排水箱涵內修筑了一道擋水墻。因施工的需要,施工單位將箱涵內施工部位的漬水用水泵抽起經過路面自流到另一個雨水口。由于施工管理不善,抽排起來的合流污水在路面排放,給周邊群眾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影響。
接到投訴后,江夏區水務局立刻要求施工單位——北京城建道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迅速整改。整改要求包括:立即停止通過路面排放漬水,抽排漬水時只能通過管網連接排水井進行排水,不允許漬水留在路面,做好相關的防范措施;做好周邊群眾的告示、告知等宣傳,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加快工程進度,保證年底前完成施工。
經立案審查,對施工單位罰款2萬元,對管網維護單位(嘉禾泰公司)在當月考核中扣減10分、處罰2000元服務費。江夏區水務局對相關管理人員給予誡勉談話、書面檢查等組織處理。
全區舉一反三,展開大巡查,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文明施工,必須及時整改可能影響環境的隱患,杜絕此類事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