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貧困群眾同全國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
——脫貧攻堅三年行動指導意見發布
(本報記者 王學軍)為完善頂層設計、強化政策措施、加強統籌協調,推動脫貧攻堅工作更加有效開展,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發布了《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到2020年,鞏固脫貧成果,通過發展生產脫貧一批,易地搬遷脫貧一批,生態補償脫貧一批,發展教育脫貧一批,社會保障兜底一批。因地制宜綜合施策,確?,F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消除絕對貧困;確保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實現貧困地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實現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主要有:貧困地區具備條件的鄉鎮和建制村通硬化路,貧困村全部實現通動力電,全面解決貧困人口住房和飲水安全問題,貧困村達到人居環境干凈整潔的基本要求,切實解決義務教育學生因貧失學輟學問題,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實現貧困人口全覆蓋,最低生活保障實現應保盡保。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發展環境明顯改善,深度貧困地區如期完成全面脫貧任務。
《意見》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脫貧攻堅工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進。經過幾年的努力,已經取得決定性進展。貧困人口減少6853萬,貧困縣摘帽100多個,貧困地區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貧困群眾收入水平明顯提高、獲得感明顯增強,中國特色的脫貧攻堅制度體系不斷完善,創造了我國減貧史上的最好成績,譜寫了人類反貧困史上的輝煌篇章。然而,我國脫貧攻堅面臨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未來三年,3000萬左右農村貧困人口需要脫貧,越往后難度越大,平均每年需要減貧1000萬人以上。特別是西藏、四省藏區、南疆四地州和四川涼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肅臨夏州(以下簡稱“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不僅貧困發生率高、貧困程度深,而且基礎條件薄弱、致貧原因復雜、發展嚴重滯后、公共服務不足,脫貧難度更大。
《意見》明確了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工作要求,提出必須要做到“7個堅持”,要堅持嚴格執行現行扶貧標準;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把提高脫貧質量放在首位;堅持扶貧同扶智相結合;堅持開發式扶貧和保障性扶貧相統籌;堅持脫貧攻堅與錘煉作風鍛煉隊伍相統一;堅持調動全社會扶貧的積極性。
為實施好打贏脫貧攻堅三年行動,《意見》在進一步完善頂層設計方面明確提出,集中力量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著力改善深度貧困地區發展條件、著力解決深度貧困地區群眾特殊困難、著力加大深度貧困地區政策傾斜力度。同時,在進一步強化政策措施方面提出,要從10個方面強化各項到村到戶到人的精準幫扶舉措。這10個方面是:加大產業扶貧力度,全力推進就業扶貧,深入推動易地扶貧搬遷,加強生態扶貧,著力實施教育脫貧攻堅行動,深入實施健康扶貧工程,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強化綜合性保障扶貧,開展貧困殘疾人脫貧行動,開展扶貧扶志行動。
脫貧攻堅,基礎先行。《意見》要求,通過開展加快實施交通扶貧行動、大力推進水利扶貧行動、大力實施電力和網絡扶貧行動、大力推進貧困地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方式,加快補齊貧困地區基礎設施短板,改善貧困群眾生產生活條件,夯實脫貧奔小康的基礎。
打贏脫貧攻堅戰需要社會各方面力量的參與,在這場戰役中社會力量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按照黨的十九大關于動員全黨全國全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的要求,《意見》明確提出,從加大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力度,深入開展定點扶貧工作,扎實做好軍隊幫扶工作,激勵各類企業、社會組織扶貧,大力開展扶貧志愿服務活動方面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
《意見》還對強化扶貧信息的精準和共享、健全貧困退出機制、開展國家脫貧攻堅普查等夯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礎性工作以及加強財政、金融、土地、人才和科技等各個方面的支撐保障,加強和改善脫貧攻堅工作的領導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是今后三年脫貧攻堅工作的一個綱領性文件,明確了各項工作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20日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下一步,將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旗幟鮮明地抓落實,突出問題導向,優化政策供給,下足繡花功夫,壓實攻堅責任,加強作風建設,打造過硬的脫貧攻堅工作隊伍,強化各項支持保障措施,完善脫貧攻堅督戰機制,扎扎實實把脫貧攻堅各項舉措落到實處。切實提高貧困人口的獲得感,確保到2020年貧困地區的群眾同全國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