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長江日報記者將11日漢陽門一家四口被救的現場監控視頻,送給武昌區黃鶴樓街辦事處,街綜治辦負責人稱,正在為參與救人的街城管協管員謝幼平申報“見義勇為”,這段視頻提供了直接證據,但按照有關條例,最好要有“受益人”即被救一家人的證言和舉薦。
說老謝江中救人一點不奇怪
謝幼平所在的黃鶴樓街城管中隊隊長徐盛告訴記者,老謝在漢陽門救人的消息是幾天前從長江日報上看到的,雖然早就知道他天天下班去江邊游泳,也聽同事說過他江中救人的事,但他自己從來沒跟領導提這些。
徐盛說,15日看到長江日報報道后,他將此事向街道綜治辦匯報,街綜治辦當即決定啟動見義勇為的申報程序。說老謝水中救人,街里的同事們一點不會意外。大家都知道他身體好、泳技高,區街組織的游泳比賽,他比年輕人都游得快,拿過冠軍。
據了解,今年61歲的謝幼平做了10多年城管,負責街道城管的突擊任務和協調工作,性格低調平和,不僅能團結年輕同事,在街坊和經營戶中口碑也不錯,漢陽門平湖門一帶的市民連他的小名都知道。
領導“埋怨”謝幼平救人后應該讓對方留下姓名電話,他笑笑說,在水里,腦中只有“救人”二字,救完了就完了,沒想過什么回報獎勵,自己退了休還能在原來的崗位上干,兒子也參加了公安工作,老伴身體健康,這就足夠了,再說人家當場也道過謝。
“受益人”是申報的關鍵環節
負責為老謝申報的黃鶴樓街辦事處干部舒耀坤介紹,武漢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第8條明確規定,綜治機構是見義勇為的確認機構,受益人、行為人及其親屬等可以向行為發生地的區見義勇為促進會申請、舉薦見義勇為人員,也可以直接向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申請、舉薦,“受益人”排在了最前面。
據悉,武漢長江救援志愿隊向武漢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申報“水上見義勇為”,除要求現場報警做筆錄,還要求被救者提供基本個人信息。因為水上救援幾乎都在瞬間發生,往往缺少第三人作證的條件,更難以找到現場視頻等直接證據。
舒耀坤稱,在被救的一家四口沒有現身之前,街綜治辦仍然會積極為謝幼平申報,同時還將核實另一位起重要作用的李忠易個人信息,爭取讓他和老謝以救人集體名義申報。
讓救人者“流血不流淚”
17日,市民張先生致電長江日報表示,幾天來紙媒和新媒體的連續報道,希望漢陽門被救的一家人能看到。
張先生說,滴水之恩涌泉相報,何況是救命之恩?且不說重金酬謝或送錦旗之類,“受益人”起碼應該為恩人積極發聲作證,從精神上“獎勵”勇敢者,讓他們“流血不流淚”,得到政府和社會的肯定和保護。這是關系到弘揚見義勇為的問題,是一種“公德”。
長江日報記者李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