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當地多次整治無果 生態環境部開展專項督察

圖為夏順安建造的矮圍一角(5月10日航拍圖) 新華社發
在洞庭湖深處,一道高高壘砌的堤壩似“水中長城”,圍出一片面積近3萬畝的私人湖泊,嚴重影響濕地生態及湖區行洪。記者調查發現,這道堤壩是當地一個私企老板所建,曾被湖南省、益陽市、沅江市(縣級市)等各級政府數次嚴令拆除,但依舊巋然不動。近日,生態環境部組成督察組,對洞庭湖私人矮圍破壞生態問題開展專項督察。
濕地成了私家湖泊
被譽為“長江之腎”的洞庭湖,是我國乃至世界范圍內的重要濕地。5月中旬,記者從益陽市沅江漉湖蘆葦場抵達洞庭湖腹地,發現一圈高高的堤壩橫亙湖中,圍擋成一個獨立的世界。
經多方求證,記者得知,這個巨型堤壩是目前洞庭湖中最大私人矮圍,橫跨岳陽、益陽兩市,沅江、湘陰、汨羅三縣。
據漉湖蘆葦場有關負責人介紹,上世紀90年代開始,當地政府將蘆葦地陸續承包給企業老板。2001年,由于蘆葦市場低迷,私營老板夏順安發現其承包的蘆葦地不太掙錢,于是建堤圈地,在里面種樹、養魚。“他這樣做等于把國家的濕地變成了自己的‘私家湖泊’。”當地群眾告訴記者,從開始建設算起,“夏氏矮圍”已侵占洞庭湖濕地17年之久。
多次整治不為所動
“根據我國濕地保護管理規定,開墾、填埋或者排干濕地,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和遷徙通道、魚類洄游通道,擅自放牧、捕撈、取土、取水、排污都是被禁止的。夏某可謂條條都犯。”南洞庭湖自然保護區沅江市管理局副局長萬獻軍說。
事實上,“夏氏矮圍”早已被各級政府部門下令整改多次。2015年,因其違反防洪法,湖南省水利廳多次要求當地水利部門采取措施。2016年,沅江市出臺《沅江市拆除洞庭湖矮圍網圍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但記者調查發現,整治措施沒有嚴格落實,超級矮圍的破壞性影響依然存在。
拆圍為何如此之難
近年來,湖南大力拆除洞庭湖區非法矮圍,“夏氏矮圍”能夠不為所動,記者發現,其根本原因還是背后復雜的利益糾葛。
夏順安告訴記者,到2014年才有政府部門表示其矮圍不合法。“我長達13年違法,陸續投入了近2億元,你們怎么才發現?”據此,他認為歷史責任不應由自己背負,如果要清除矮圍,政府必須進行補貼。
漉湖蘆葦場相關負責人表示,蘆葦場僅將蘆葦地承包給夏順安,但從未允許其在承包地建設矮圍。可事已至此,光拆除費用就要幾千萬元,誰來出這個錢?記者調查發現,2014年至今,夏順安承包的下塞湖沒有上交過承包費。
既然夏順安拖欠承包費,已經違約,政府為何不終止合同?漉湖官員回復記者稱“要人性化操作”,合同執行過程中有具體情況,以前狀況好的時候,夏順安幫助蘆葦場做公共事業、場里資金周轉困難的時候出了力。至于他違反了國家的規定,是另外一回事。
據了解,督察開展后,當地政府已采取措施整改。益陽市計劃20天內拆除全部剩余圍堤,并嚴查該問題背后的“保護傘”和失職瀆職行為。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