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旅游報記者 魏彪
“老鐵們,只要198元,就能帶你穿越‘野長城’”“夜宿‘野長城’,遠離城市喧囂”……近日,針對網上出現的組織攀爬未開放長城違法信息,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向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要求依法處置違法信息并加強監督管理。截至目前,已有1205條涉長城違法信息被下架。
爬“野長城”成歪風
隨著戶外運動的興起,未開放長城一度成為“網紅打卡地”。一些公司在互聯網上發布信息組織、招募網友攀爬“野長城”。網友交納費用后,在號稱領隊人員的帶領下前往未開放長城進行打卡、穿越活動,公司再廣泛傳播活動的視頻、圖片,吸引更多網友參與。
記者在多個社交平臺搜索時發現,將未開放段長城稱為“網紅打卡地”的網友不在少數,網友們不僅曬出照片和視頻展示長城壯美景色,還有不少人附上花式打卡攻略,詳細列出攀爬路線、最佳風景點位等,一些攻略里更是配上了手繪示意圖。
對此,有專家表示,網絡上不斷流傳的打卡“野長城”信息是在沖擊保護長城的社會共識。這些信息的流傳會不斷強化一個印象,即“攀爬‘野長城’沒問題”,從而形成“破窗效應”。
結合掌握的情況,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組織辦案組以游客身份前往多處熱門點位進行實地探訪。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工作人員介紹,這些未開放長城點位較為偏遠、攀爬路徑眾多,部分組織者更是摸清了長城保護員的上下班規律,“起早貪黑”或是利用周末時間打“游擊戰”,想方設法繞開阻礙攀爬的鐵絲網,線下監管難度較大。
北京市法學會旅游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李廣分析,從媒體報道內容來看,相關行為涉及非法組織到未開放的長城野外游、在互聯網上發布游客招徠信息等違法行為,需要互聯網平臺經營者、長城保護機構、長城所在轄區的地方管理部門等共同采取措施。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旅游科學學院教授谷慧敏分析,攀爬“野長城”或許對部分人來說具有獨特的意義,特別是對于一些求新求異求奇的人來說,打卡“野長城”既可領略長城沿線壯美風光,又可以感受探險的趣味,獲得團隊合作的精神享受。但是應關注到,“野長城”作為未經修復和開放的長城段落,大多磚塊松動、缺少安全保障,攀爬“野長城”不僅會危及人身安全,還會對長城造成不可逆的損害。
風險意識待加強
《長城保護條例》明確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都有依法保護長城的義務”,禁止“有組織地在未辟為參觀游覽區的長城段落舉行活動”?!侗本┦虚L城保護管理辦法》也明確,禁止“攀登未批準為參觀游覽場所的長城”。
雖有相關規定,但近年來部分驢友卻對此置若罔聞,因攀爬“野長城”而遇險的情況屢屢發生。今年3月,北京市延慶區消防救援支隊接到指揮中心調派,一對父子在爬“野長城”時不慎跌落,其中成年男子受傷需要救援。由于現場是未開放的長城區域,地勢陡峭、山體巖石松散,道路崎嶇難行,消防救援人員無法使用救援擔架,只能用繩索輔助、攙扶等方式轉移被困人員。經過一個多小時努力,消防救援人員成功將受傷男子轉移至安全地帶,移交120送往醫院。
今年5月,在北京市懷柔區雁棲鎮西柵子村,3名大學生夜爬未開放的箭扣長城后露營夜宿。第二日清晨,3人被雷電擊中,兩人受輕微挫傷,另外一人傷勢較重。3人后經消防救援人員和120急救人員合力轉移到山下,送往醫院救治。
“‘野長城’存在諸多不確定危險因素,大部分處于崇山峻嶺之中,人跡罕至,山上有毒蛇猛獸,路也不太好走,多數點段沒有手機信號,攀爬者的人身安全存在極大隱患?!北本┦醒討c區八達嶺鎮石峽村長城保護員王壘說,攀登“野長城”對長城本體有損害,不利于長城保護,甚至容易造成長城坍塌。
“近年來已有多起游客在‘野長城’遭遇意外的事件發生,如跌落、迷路、遭遇惡劣天氣等。同時,野游活動還可能破壞長城周邊的生態環境,影響野生動植物的生存繁衍,對長城整體環境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害?!北本┦醒討c區長城管理處副主任李靜說,依據《北京市長城保護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一款和第二款,應對組織游覽未批準為參觀游覽場所長城的組織者,責令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攀登未批準為參觀游覽場所長城的行為人,責令改正,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違規行為嚴重,如造成長城本體嚴重損害、人員傷亡等嚴重后果,還可能觸犯刑法,涉及故意損毀文物罪、過失損毀文物罪等罪名,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保護意識須提升
記者從最高檢獲悉,2020年1月至2024年7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長城保護公益訴訟案件1264件,其中行政公益訴訟1257件、民事公益訴訟7件。從案件來看,涉及的問題不少,自然侵蝕、人為破壞、管控不力等制約長城保護的問題持續存在。
受保護的長城被宣傳成“網紅打卡地”,這種現象應如何避免?在北京建筑大學教授湯羽揚看來,公眾希望看到更多未開放段長城的壯美景色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一些長城點段處于瀕危狀態,并不適合沒有相關野外知識和文物保護意識的公眾攀登,不恰當的攀登會給殘損的長城帶來更大損壞,甚至造成人員傷亡,不應該允許通過網絡等渠道大肆宣傳。
李廣認為,“野長城”并不是不受保護的長城。對長城的喜愛應當“發乎情而止乎法”,特別是對未開放的長城更應“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長城保護部門、屬地政府、市場監管部門等應積極主動作為,做好長城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加大對非法行為的監督懲戒力度。
“守護好長城這一珍貴的文化遺產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谷慧敏認為,僅靠設立禁止標識很難杜絕野爬行為。政府及相關機構應加強宣傳,提高公眾保護長城的意識,對“野長城”保護利用進行科學系統的頂層規劃,構建全國及地方統一的管理體制機制,加強長城沿線專職保護隊伍及志愿者隊伍建設。
李靜介紹,延慶區將利用新媒體平臺發布長城保護故事、科普知識,廣泛宣傳長城保護理念;加大長城保護管理力度,以長城保護工作站為依托,發揮長城保護員作用,對延慶區全域長城進行全覆蓋巡查,對游客攀爬未開放長城等違規行為及時進行勸導和阻止;加強科技手段的應用,利用無人機、衛星遙感等科技,對長城進行定期監測和評估,及時發現并處理破壞行為或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