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黨員干部為能順利赴港澳旅游,竟然虛報身份,將政治面貌填為“非黨員”,工作單位填為“個體戶”或“無業”,旅游費用也由公家報銷。后來,8人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6年3月21日新華網)
某市一個鎮政府的王某某等8名黨員干部為能順利赴港澳旅游,在填寫的“公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審批表”上,隱瞞真實情況,將政治面貌填為“非黨員”,工作單位填的是“個體戶”或“無業”,經審查通過后與旅行社簽訂了港澳5日游的旅游合同。港澳游結束后,8人將旅游費用在鎮財政報銷。在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各級嚴控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行為,然而,王某某等人把“規定”當“耳邊風”,變著花樣公款旅游。
8名黨員干部虛報身份赴港澳旅游的行為,違反了黨的組織紀律,嚴重違反了八項規定精神,嚴重損害了黨風政風和國家形象。旅游結束后,8人將旅游費用在鎮財政報銷一些違紀違規者想方設法“穿馬甲”,明目張膽“踩紅線”,甚至視黨紀法規如無物。
如何杜絕這種“穿馬甲”的公款旅游行為再次發生?筆者認為:一是要繼續充分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群眾是有效遏制違規違紀的強大力量,要賦予群眾監督、舉報的權利,保障群眾自身利益,讓群眾敢監督、敢舉報。二是對違規違紀、破壞法規制度踩“紅線”、越“底線”、闖“雷區”的繼續出重拳、嚴肅查處,寸土不讓,堅決防止問題反彈。 (文/林鴻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