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旅游發展委員會日前發布《三季度各旅游要素行業動態考評情況通報》(下稱《通報》),公布三季度導游、旅行社、旅游購物等旅游要素行業的“紅黑榜”。其中,149家旅行社因向不合格供應商訂購產品服務、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等被扣分。
市旅發委質規處相關人士說:“我們打造游客動態評價體系,目的是使官方的靜態等級評定和游客的動態評價有機結合,構建官方意見和游客意見相結合的綜合評價體系,為以后散客、自助游游客選擇旅游產品提供更加權威、準確、全面的信息參考。”
11名導游獲加分
三季度,有11名導游因為參加導游義務講解活動、收到游客表揚信,獲得加分。其中,方澤宇、王娟等9名導游因參加2015年7月至9月導游協會舉辦的導游義務公益講解活動加分;李云龍、余麗光2名導游因收到游客表揚信加分。
同時,也有9名導游因為被游客投訴、脅迫游客消費等,被取消星級、暫扣導游證或扣分。導游左志美被游客投訴并被省旅發委吊銷導游證,根據動態管理辦法規定,取消其星級;導游羅宗校、郭新兵進行導游活動時欺騙、脅迫旅游者消費,被昆明市旅游監察支隊分別罰款3萬元和1萬元,根據動態管理規定各扣10分。導游李俊輝、蘇紅斌違反《昆明市旅游業監察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被昆明市旅游監察支隊分別罰款5000元和3000元;導游趙佳梅、萬世圓未經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攬導游業務,被昆明市旅游監察支隊處以罰款、暫扣導游證和責令改正的行政處罰;導游楊清華因提供的旅游服務不符合規范要求,被昆明市旅游監察支隊處以罰款人民幣5000元的行政處罰;導游毛品品在進行導游活動時未佩戴導游證,被昆明市旅游監察支隊處以罰款人民幣500元的行政處罰。這6名導游,同時按照動態管理規定分別被扣除8分。
所售商品被退貨也扣分
旅行社方面,三季度,149家旅行社因向不合格供應商訂購產品服務、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等被扣分,沒有一家昆明旅行社獲得加分。
云南光大旅行社未按要求填報計劃表、云南天合旅行社向不合格供應商訂購產品服務、昆明春之韻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被行政管理部門處于罰款處罰,按照動態管理規定分別扣除30分。云南七彩之滇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怡美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等7家旅行社因服務不達標,受到游客投訴,按照動態管理規定扣除10分。
云南兵器世紀旅游有限公司、昆明春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等78家企業因未參加云南省提升旅游服務質量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推進導游體制改革專題會議,按照動態管理規定,扣除5分;昆明春秋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傳奇旅行社有限公司等61家企業因未參加昆明市導游權益保護和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推進會,按照動態管理規定扣除5分。
此外,在旅游購物行業方面,昆明七彩云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26家企業積極支持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組織的活動,按照動態管理規定分別加5分;昆明景蘭珠寶有限公司等13家企業發生旅游服務質量或商品退貨形成有效記錄,按照動態管理規定分別扣除5分。(昆明日報 記者李思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