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訊 7月26日上午,武漢市客管處組織的出租車營運秩序聯合執法組再次上路巡查,在武昌火車站出租車候乘點進行巡查。9時20分,稽查人員發現車號為鄂AX*P51的駕駛員不僅沒有道路運輸證,也沒有從業資格證和服務監督卡后,當場將其車暫扣。鄂AX*450的駕駛員沒有服務監督卡,稽查人員開出罰單,并責令盡快辦理。2個多小時的巡查中,共抽查車輛71臺次,查處了7位無相關證件和未攜帶相關證件的出租車駕駛員。
7月1日起,市客管處啟動為期1個月的出租車營運秩序聯合執法行動。市客管處、漢口火車站地區綜合管理辦公室、武昌火車站地區綜合管理辦公室、武漢火車站地區綜合管理辦公室、江漢區城管委(交通局)、武昌區城管委(交通局)、洪山區城管委(交通局)等30余名執法人員,嚴格實行屬地管理,加大對三大火車站、天河機場等地段的巡查力度。通過明查與暗查、定點稽查與流動稽查、白天和夜間稽查等相結合的方法,嚴厲打擊出租車拒載、議價、拉客等劣質服務行為。
7月1日至26日,“三站一場”共查處各類違規違章178起。其中:拒載、議價、拼客、不使用計價器等劣質服務行為41起,不進入規劃(指定)的出租車站點上下客、車輛長期??可鐣\噲?、司機站外攬客拼客、不服從站點管理規定等違規經營行為17起;出租車無(不攜帶)道路運輸證、無從業資格證、無服務監督卡營運,車容車貌不整潔、車內物品擺放不齊等不規范服務行為120起。
據介紹,經過近1個月的聯合整治,“三站一場”等地段出租車的拼客、不正確使用計價器等違規經營行為雖有所改觀,但出租車從業人員無相關證件或不攜帶相關證件的問題仍然存在。
執法人員提醒,武漢出租車駕駛員營運時,一定要攜帶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和服務監督卡。按照相關的規定,對發現的運營中不攜帶出租汽車道路運輸證、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不按規定在車內置放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的,將處以200元罰款;無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駕駛出租汽車營運的,將面臨最高500元罰款。此外,將出租汽車交給無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的人員營運的,也將面臨最高1000元的罰款。(長江日報記者王剛 通訊員彭婧 實習生孫佳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