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訊(記者孫笑天 實習生鄭逸群)辭職換了新工作,工作地點轄區改變,隨之社保交納也更換了轄區。但辦理新社保卡后卻發現,在原轄區的繳費年限沒了,舊卡的余額也沒有轉至新卡。7月6日,有網民在長江網武漢城市留言板留言咨詢,社保卡更換繳納地點后,能否保留原繳納年限和卡中余額。
該網民介紹,他原來在東西湖區上班,今年辭職后,在東湖高新區找了一份新工作。以前,他在東西湖區繳納社保,入職新公司后,轉至東湖高新區繳納社保。但是他發現,在東湖高新區辦理新的社保卡后,舊的社保卡不能用了,卡里1000多元的余額也沒有轉至新卡。
記者發現,針對網民咨詢,7月9日,武漢市人社局東湖高新區分局進行了回復:已聯系網民告知其東西湖區社保轉入中心城區的相關政策及程序。只需在東西湖開具轉移憑證,即可將繳費年限及個人賬戶資金轉入。
東湖高新區社保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由于現在各區社保局尚未聯網,所以信息尚未互通。市民如要將社保卡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資金轉至新卡需要兩個步驟:首先,帶上身份證,到原社保卡辦理地點辦理社保轉移憑證;然后帶上身份證、社保卡以及社保轉移憑證到新的社保辦理地點辦理即可。
該工作人員建議,市民離職后,在去新的地方工作前,即可辦理社保轉移憑證。這樣在辦理新社保卡時直接提交轉移憑證,就可以直接將繳費年限個人賬戶資金轉入新卡,省去很多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