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融媒體7月3日訊(記者姚傳龍 實習生周子勵) 事情已經過去了10天,68歲的趙玲(化名)家中依然一片狼藉。木質地板被撬起,木柜散發著霉味,床上堆積著大量衣物。6月23日,硚口區麗水康城4棟樓道內一根水管破裂,導致自來水漏進老人家中。經過一天一夜的處理,物業和供水部門的技術人員查明原因,止住漏水。可是對于損失賠償問題,老人向物業、供水等多部門咨詢,卻未得到令其滿意的答復。
“公共水管爆裂致使家中受損,損失難道只能自己認?”在麗水康城,老人的遭遇在不少人看來,都有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
談起事發時的場景,老人難過地抽泣起來:6月23日清晨,老人和往常一樣起床,“走在木質地板上就發現情況不對,地板變形嚴重,踩在上面咯吱咯吱作響。”起初老人懷疑自己家中水管破裂,于是請人挖開地板查看,經檢查,家中管道完好,無任何破損。
無奈之下,老人找到物業和供水部門,技術人員仔細檢查發現,1樓與2樓間一根供水管破裂,水通過墻壁滲漏進老人家中。“自來水是從房屋一個木柜中滲漏進家中的。”老人至今還記得柜子打開后,柜內水流像下雨一樣,打濕了里面的全部衣物,繼而流向地板。
經過搶修,破損的水管維修完畢,但是從6月23日至24日整整一夜,老人及其女兒接水超過40盆。隨后幾天,老人將打濕的衣物洗凈晾曬,同時整理家務,但是地板依然無法還原。
7月2日,長江日報記者來到麗水康城,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事發后他們安排工作人員到場處理,由于4棟用水屬于一戶一表,物業公司主要協助業主維修進戶水管,公共空間內水管的情況建議向供水部門了解。
對此,供水部門工作人員解釋,根據《物權法》72條,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經調查,水管系自然炸裂,后續事宜建議通過動用維修基金等手段處理。”工作人員說。
隨著一些居民區的建設超過10年,公共水管漏水所造成損失的維權問題讓不少人關注。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的何龍律師表示,按照《物權法》的規定,公共水管為全體業主共有,但水管管理方仍然有可能承擔部分損失。“如果有證據證明水管管理方,如物業或者供水公司在日常監管、檢查、巡查中存在問題,可以自己舉證,要求對方賠償。”何龍同時也表示,如無證據,受損方只能向全體業主請求賠償,畢竟水管由全體業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