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訊(長江日報記者張東華)戶口遷移證是2008年印制的,不能辦理留漢大學生落戶手續?近日,網民陳女士在長江網武漢城市留言板咨詢。
網民陳女士介紹,自己是廣東陽江市人,大學畢業后在武漢東西湖區上班。“趁著留漢大學生工程的政策,想把自己的戶口遷來武漢。”
陳女士按照留漢落戶政策的要求,辦理好武漢市開具的準遷證和廣東省陽江市開具的戶口遷移證。“到社區辦理落戶時民警稱,我的戶口遷移證是2008年印制的版本,不能辦理落戶,拒絕接收我的落戶資料。他表示會將相關情況向上級反映,請省廳協調溝通。”
陳女士對此很不放心,還有點著急,“準遷證有的有效期是40天,而遷移證有的有效期是30天。我們普通市民不懂遷移證還有版本問題。如果問題向上級反映后,再讓回戶籍原地重新開具遷移證明,廣東提供的遷移證明仍是2008年的版本,或者戶籍原地不肯重新開具遷移證明。證明的有效期到期后又該怎么辦呢?”她在長江網武漢城市留言板上留言詢問。
長江日報記者聯系到22日給陳女士辦理落戶手續的常青花園派出所。該所有關負責人稱,“民警是按公安部的有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證需是2015年的新版本,遷字編號以1開頭。”

新版戶口遷移證
25日上午,陳女士的家人接到廣東省陽江市的通知,原戶籍派出所已經領取了新版的戶口遷移證,已經可以開具新版的遷移證了。當天下午,陳女士家人為她辦好了新版戶口遷移證。
記者從新開具的戶口遷移證上觀察到,右上角的“遷字第 號”中的編號以“1”開頭,區別于老版本以“0”開頭,右下角有“2015年印制”字樣,區別于老版本“2008年印制”。其他樣式內容均無變化。
“一個小小的細節,差點讓我幾頭跑。希望我的落戶經歷能幫到大家。”陳女士提醒說,注意這個小細節可以少跑“冤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