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深圳寶安機場海關在進境旅檢渠道查獲違規攜帶進境燕窩,目前案件已移交處置部門處理。
深圳寶安機場海關關員通過X光機對一架入境航班進行行李查驗時,發現一名旅客攜帶的2個泡沫箱過機圖像存在異常,隨即對該名旅客所有行李物品進行開箱查驗。經查驗,在其泡沫箱內查獲10袋散裝無包裝和標識標牌的燕窩,凈重10千克。
海關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燕窩(罐頭裝燕窩除外)等動物產品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中所列的禁止攜帶和郵寄進境物。進境前需辦理動植物檢疫審批手續,持輸出國家或地區的檢疫證書向海關申報,經檢疫查驗合格后方可進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