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部門持續保持價格監管力度,動態調整價格監管重點,強化對民生物資價格的監督檢查。從嚴從重從快打擊哄抬物價、價格欺詐、未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堅決遏制違法勢頭,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選取最新一批價格違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呼和浩特市永盛成超市有限公司大西街店涉嫌未明碼標價、哄抬價格案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消費者舉報線索,對呼和浩特市永盛成超市有限公司大西街店現場檢查核實。檢查發現,自2022年10月7日起,該店通過永盛成優選微信小程序銷售蔬菜包、水果包及日用品,其中,蔬菜包分為A、B、C三種,銷售價格分別為57元/包、62元/包、70元/包。在微信小程序銷售頁面上,僅標示了蔬菜品種和凈重,未向消費者標明每種蔬菜的單價。同時檢查發現,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28日,該店銷售的心××牌衛生紙(云感柔膚4層壓花120g×14卷),進貨價19.0元/提-19.9元/提,實際銷售價均為20.9元/提,進銷差價率為5%-10%,2022年10月31日,銷售價漲至49.9元/提,進銷差價率為151%。成本未明顯增加,但銷售價格大幅提高,價格上漲過高。當事人上述未按規定明碼標價及價格上漲過高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七條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調查,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快從重處罰。
案例二:新城區百家潤超市光華二店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有關百家潤超市光華二店投訴舉報線索,2022年11月6日執法人員對該店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該店在微信群內通過組織消費者接龍下單的方式銷售蔬菜包,銷售價格為100元/包,配置白菜、土豆、西紅柿等10種蔬菜,其中2種標示了凈重,其余8種標示了蔬菜個(把)數,均未向消費者明示每種蔬菜的價格。上述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及《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七條的規定,已立案調查,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快從重處罰。
案例三:呼和浩特市寶麗鑫農牧業合作社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線上平臺檢查時,關注到網民反映呼和浩特市寶麗鑫農牧業合作社銷售的75元蔬菜包,只有總重量和品種,沒有其他價格信息。2022年11月3日,執法人員對該合作社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自疫情開始,該合作社通過微信群消費者接龍下單銷售蔬菜包,價格分別為75元/包、85元/包、95元/包,分別配置6-7個品種、數量不等的蔬菜。現場調取的微信群接龍記錄,僅標明了蔬菜包總價、蔬菜品種和配送費,未向消費者標明每種蔬菜的凈重、價格,上述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及《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七條的規定,已立案調查,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快從重處罰。
案例四:回民區孟東水果蔬菜店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2022年11月6日,回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對位于回民區新民街的回民區孟東水果蔬菜店進行現場檢查。經查,2022年11月3日,該店為消費者配送的99元/包的蔬菜(內含豆角、紅薯、蘑菇、韭菜、芹菜、西葫蘆、圓白菜、尖椒),在銷售時未向消費者標明各類蔬菜的價格信息,當事人上述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及《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七條的規定,回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調查,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快從重處罰。
案例五:內蒙古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金海路分公司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2022年11月6日,土默特左旗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日常檢查配送單位保供穩價情況時,發現內蒙古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金海路分公司線上小程序銷售廚房調味保供包套餐C,未詳細標明保供包內各種調味料的價格,上述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及《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七條的規定,土默特左旗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立案調查,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快從重處罰。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強化市場價格監管,綜合運用提醒告誡、政策指導、誠信自律、行政處罰等手段,對各類價格違法行為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堅決打擊,嚴懲不貸。希望廣大經營者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切實承擔社會責任,自覺守法誠信經營,共同維護價格秩序。歡迎廣大市民積極監督,如發現涉嫌價格違法行為,及時撥打12315、12345熱線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