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9日,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公布2018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2018年第19期)。2018年9月,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對廈門市生產、流通、餐飲、網絡等4個環節的餅干、茶葉及相關制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餐飲食品、保健食品等29大類,共計1000批次食品樣品開展了監督抽檢,檢出不合格樣品9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檢驗規范,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食品。
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1、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集美街道銀江路137號集美萬達廣場室內步行街3層3015號店鋪廈門市集美區蓉李記小吃店采購的雞蛋面,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851 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初檢機構為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復檢結果不合格,復檢機構為廈門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2、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仙岳路4666號湖里萬達廣場室內步行街3層303號廈門瓏拾餐飲有限公司使用的湯匙,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50cm2。檢驗機構為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3、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仙岳路4666號湖里萬達廣場室內步行街3層303號廈門瓏拾餐飲有限公司使用的碟子,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50cm2。檢驗機構為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4、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仙岳路4666號湖里萬達廣場室內步行街3層303號廈門瓏拾餐飲有限公司使用的碗,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50cm2。檢驗機構為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5、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仙岳路4666號萬達商業廣場3層308-310號商鋪深圳西貝喜悅餐飲有限公司廈門湖里萬達廣場分公司使用的湯匙,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50cm2。檢驗機構為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6、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仙岳路4666號萬達商業廣場3層308-310號商鋪深圳西貝喜悅餐飲有限公司廈門湖里萬達廣場分公司使用的碗,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50cm2。檢驗機構為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7、福建省廈門市同安工業集中區思明園132號五樓廈門御肴香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閩鷺安(明示)” 原香肉松(肉粉松)(生產日期:2018年08月24日),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8×104CFU/g,1.2×104CFU/g,2.0×104CFU/g,1.5×104CFU/g,1.4×104 CFU/g,標準規定為n=5,c=2,m=104,M=105,檢驗機構為廈門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8、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頂澳仔18號之15義蘭大同中式糖餅店 (廈門市思明區羲瀾餅店)銷售的標稱漳州龍海市白水錦昌食品廠生產的芝麻糕(生產日期:2018年07月09日)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453 g/100g,標準規定為≤0.25 g/100g。檢驗機構為廈門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9、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僑英天安路37-39號綜合樓一樓廈門市集美區興福旺家百貨店銷售的標稱合肥市恒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國翔老爺爺”酒鬼花生仁(生產日期:2018年08月05日)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71 g/100g,標準規定為≤0.50 g/100g。檢驗機構為廈門中集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已函告生產企業所在地同安區、合肥市、漳州市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查處,要求相關生產企業及時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經營單位所在的思明區、湖里區、集美區、同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