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假冒的維權斗士與敲詐勒索的職業騙子,有時候就在一念之間。
“他們就是敲詐!”一位在北京開商店的河南老板提起曾經被“碰瓷兒”的經歷仍然很氣憤,“他們主要是挑日期和食品添加劑的問題,我們賣這么多東西,說實話也不是很懂”。
花很少的錢在小超市買下“認準”的問題食品,然后向商店老板索要幾百塊到幾千元不等的賠償。“一般都是私了,食藥所那邊也建議私了,否則一開罰單就是五萬。”商店老板說,“這種情況多的很,我們去年河南在北京開超市的老鄉還專門建了群,如果碰到同一伙人拍下照片,方便老鄉們到派出所指證。”
“他們故意拿著過期的面包放到貨架上,開完小票說要去衛生局投訴。”有過被黑經歷的超市工作人員陳先生告訴AI財經社,“賣酒的、賣茶葉的多半都被他們黑過,故意挑各種毛病,比如面包外面撒有芝麻,但是包裝上面沒寫,他們就要跟人家要3萬塊賠償。”
自帶過期食品去超市“碰瓷”牟利手段,看起來低級,卻屢試不爽。以前“職業”打假人購買的商品種類十分廣泛,諸如鞋包、手表、服裝、電子產品等。但現在基本上是專找“問題食品”下手。因為“問題食品”獲利更多,速度更快。
星巴克、沃爾瑪、麥當勞等大型企業都是這些人經常針對的目標,某些企業長期不堪其擾,每年預留經營資金來應對,而有些小企業還可能因此而倒閉。不過,比起大企業,“職業索賠”團伙更青睞城中村的小便利店、小超市等目標,甚至不惜采用欺詐、脅迫等手段,利用經營者的懼怕心理,索取高額賠償。
職業打假人,首先是職業,其次是打假。這一群體已經存在了十幾年,他們游走于各大小商場超市,尋找和發現各種問題,打假牟利。他們比商家甚至一部分專業律師更加關注法律政策,針對新政策的出臺,不斷探索,尋找著新的“商機”。
實力收徒,一單回本
時代在變化,“打假”的方式也在進化。散兵游勇式線下“打假”有一定的風險,因此有人專門搞打假培訓班帶徒弟。
擁有經驗的“老司機”利用QQ群、微信群等現代通信手段傳播“打假”方法,共享“維權”經驗,并逐步形成有組織、有紀律的團隊。利用QQ群搜索“打假”、“職業打假”等內容,可以看到大量此類學習群、交流群。
“實力收徒,包教包會,一單回本……”AI財經社加入一個職業打假群后,群主立刻發來消息。進一步接觸后,群主表示拜師費用為388元,包教包會。
此外,近幾年,隨著網購的興起,網絡市場逐漸轉變為職業打假人的新戰場。這些群一般包含有三類人群,有經驗的打假“老司機”,剛入行的“小白”和游蕩在組織邊緣的“散戶”,群里交流會使用自己的“行話”。包括上車、下車、吃貨、賠償等都有特定含義。
在類似的職業打假群里,有人找好目標截圖到群里,招呼其他人“上車”,下單之后投訴,然后跟店主私了賠償。
被他們踩點兒盯上的商家,大部分也是售賣了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商品或是高仿商品,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部分規定。利用這些漏洞和商家心里他們很容易和商店老板私了,達成牟利目的。
相比在去商店、超市黑商戶的行為,這類專門瞄準淘寶、京東、拼多多等網購平臺的職業打假群賺錢更加安全。但這樣的賺錢方式,在大部分人眼里并不能稱為正經職業,也不值得推崇,隨著時間的推移,商家越來越規范之后也就沒有他們的生存利益。
“職業”打假,非白即黑
職業打假人的難纏在于他們一邊行走在灰色地帶,一邊精通相關法律,憑借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謀取利益,也耗費了大量執法資源。
2018年9月25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發布文件正式將“職業打假人”納入黑惡分子。此前不久,2018年1月份,深圳特區也曾明確立法,不再支持牟利性職業打假。隨著立法政策的明朗,這一“職業”未來的路越來越窄。
深圳是飽受“職業”打假人困擾的地方之一。2018年3月1日,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與市公安局羅湖分局聯合執法,搗毀了以李某等6人為主的“職業索償人”團伙,6月22日,羅湖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某等6人批準逮捕。給這一行走在灰色地帶牟利的人權敲響了警鐘。
有媒體調查發現,犯罪嫌疑人從深圳各區的煙酒商行、酒樓、超市大批量購買無中文標識的洋酒、葡萄酒、奶粉、巧克力等商品,目的不是為了自己消費,而是購買后通過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舉報,利用商家害怕市場監管部門處罰的心理,對商家進行敲詐。一旦勒索成功,他們便以無法提供證據材料為名撤銷投訴舉報。
李某等人均無正當職業,專門以索償牟利為生。他們牟利打假的對象主要是超市、酒樓、連鎖企業,包括大潤發、華潤萬家等,索償主要集中在產品標識、說明等微小瑕疵方面,并非傳統意義上的假冒偽劣產品,對消費者基本沒有人身傷害,對市場經營秩序的危害性不大。
在被大量反復勒索后,一些受害商戶,不得已倒閉停業。
實際上不止深圳,上海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羅培新曾給出一組數據,2018年上半年職業打假類訴求案件數量,達61919件,占同期投訴舉報總量的30.6%;而在2014年,這一數據僅為867件,占當年投訴總量的1.9%。
這并非社會環境變差,而是職業打假案件激增。近年來,職業化打假呈公司化、集團化趨勢,他們諳熟法律,尤其是處罰力度較大的《廣告法》、《食品安全法》,并以舉報為要挾,獲取索賠,甚至明目張膽地收取“保護費”。
“打假從來和正義無關”
職業打假人也有自己的江湖,自己的規矩,乃至自己的鄙視鏈。
到超市帶著過期商品碰瓷兒或者在淘寶等平臺網購,每月賺幾千塊零花,是目前最常見的“打假”方式也是最低級的。再“高明”一點的是合伙形式,三五人為多,分工明確,尋找目標、打假、打官司,然后分成;最高級的是公司化運作,不過這是少數,一般都是接大單子。
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中國的消費品市場假冒偽劣橫行,商家廣告過分夸張,真正的產品品質卻不能保證,消費者利益很難被保證。在此背景下,1994年出臺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一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是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加寬或者是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也就是俗稱的“退一賠一”。
1995年3月,當時還是名學生王海在北京的一家商場里買了十二副標價85塊錢的假索尼耳機,直接向東城區工商局投訴,要求商場加倍賠償。這件事在當時引起了廣泛的社會討論。工商局執法人員當時問他,“你知道耳機是假的嗎”,王海回答“當然知道”。盡管打假的目的屢被質疑,多年來王海一直被稱為中國“打假第一人。”
恨他的人把他罵成卑鄙小人,愛他的人卻把他捧成無私英雄。這位曾被稱為“刁民”的王海早在1996年底就成立了自己的打假公司,開始公司化運作,并且接受企業委托。王海給公司定了30萬元的“打假起步價”,對于不賺錢的活兒他提不起興趣。
如今的王海名下擔任法人的公司已有4家,分布在北京、天津、南京、深圳。王海身家雖從沒有公開過,但有人推測其打假20多年來已過千萬。王海曾說,“打假從來和正義無關,賺了錢才能更高尚。”
真正專門的打假人很少,很多是趁著新法的修訂實施,在行業和商家還沒反應過來的情況下,賺一波快錢。在有關法律的支持及利益的驅使下,“職業索償”群體通過故意買假,甚至取敲詐勒索等犯罪手段向經營者索償,實際上偏離了立法的初衷,干擾了正常的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