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海關總署發布《關于進口捷克麥芽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捷克麥芽正式獲得輸華準入資格。該公告是落實2018年9月雙方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捷克共和國農業部關于捷克麥芽輸華植物衛生要求議定書》的重要舉措。
麥芽是釀造啤酒的重要原料之一,進口麥芽對補充我國高質量釀酒原料供給,豐富百姓的餐桌意義重大。2015年捷克方面正式向我國提出麥芽輸華申請。海關總署進出口食品安全局組織專家對捷克麥芽開展了全面的風險評估。2018年9月,雙方就捷克麥芽輸華植物衛生要求達成一致意見并正式簽署議定書。
根據公告,允許由捷克春季播種的大麥Hordeum vulgare L.成熟果實發芽干燥制得的麥芽進境。其出口企業、加工廠、倉儲設施必須符合中國植物檢疫要求,由捷克農業部推薦,經中國海關總署審核認可并注冊登記。
公告規定,捷克輸華麥芽由捷克農業部檢疫合格,不得帶有谷象、褐擬谷盜、小麥矮腥黑穗病菌、毒麥、大麥條紋花葉病毒,不得帶有昆蟲、土壤、莖桿、殘葉,不得混有雜草籽及其它植物殘體等雜質。每批捷克輸華麥芽須隨附捷克農業部出具的官方植物檢疫證書,并注明麥芽的具體產地和原料大麥的播種季節。
此外,公告還對捷克輸華麥芽的食品安全、包裝、運輸工具等提出明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