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貫徹落實《電子商務法》與《食品安全法》,電商在行動——反欺詐反虛假宣傳電商聯盟啟動與公約發布”活動在北京舉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司稽查專員張晉京在活動中表示,解決食品保健食品的欺詐和虛假宣傳的問題是一項系統的工程,需要發揮多元主體的作用來推動社會的共治。2017年7月,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9部門聯合在全國范圍部署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到今年7月,全國各地一共查處了食品保健食品違法違規案件3.7萬多件,獲值16.2億元,抓獲犯罪嫌疑人8600多名。
該活動中,阿里巴巴、京東、蘇寧、中糧我買網、聚美優品、小紅書、生活家、順豐速運、一畝田等9家大型電商平臺企業共同發布電商聯盟食品保健食品反欺詐反虛假宣傳公約(以下簡稱“公約”)。
公約的主要內容包括十方面:一是嚴格履行平臺管理有關法律責任,嚴格平臺準入機制,嚴格審核入網食品經營者資質,禁止無證無照商家入駐。
二是積極推進商家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健康公平的網絡市場經營環境。
三是嚴格食品廣告宣傳內容的審查與發布,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保健食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四是建立健全平臺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機制,認真履行日常管理職責,加強對平臺員工在審查商家資質及商品宣傳內容等方面的培訓。
五是建立嚴格的商家管理制度,共同加強對入網食品商家的食品安全培訓,積極組織培訓教育,同時共同宣傳和推動打擊欺詐和虛假宣傳的違法違規行為。
六是對有欺詐和虛假宣傳違法違規行為的商家及時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時可以停止對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臺服務。監管部門發現平臺內商家有欺詐和虛假宣傳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要求平臺采取措施制止的,平臺應當積極配合。
七是加強與食品監管部門的溝通協作,依法依規提供平臺有關管理數據和信息,幫助做好食品安全管理的政策制定和風險信息分析等工作。
八是積極引導消費者科學理性消費,提高消費者對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的辨識能力。
九是暢通平臺投訴舉報通道,便利消費者進行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快捷處理食品安全糾紛;
十是與其他電商平臺增進交流,開展合作,共同提升網絡食品安全水平。
張晉京表示,中國電子商務協會、中國營養保健食品協會聯合發起9家大型的電商積極參與組建食品保健食品反欺詐反虛假宣傳電商聯盟并發布公約,這是整個互聯網經營領域,共同抵制反欺詐反虛假宣傳新的起點,市場監管總局作為市場安全監管部門對這種行動表示非常贊賞,下一步希望電商平臺嚴格履行平臺相關的法律責任,積極落實食品安全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平臺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真履行日常管理職能,不斷規范互聯網行業的發展秩序,打造誠實守信的良好行風,也希望電商平臺勇于擔當,嚴格廣告內容的審查和發布,希望第三方平臺能夠積極的配合政府部門,共同研究解決問題,營造健康有序的網絡經營環境,希望電商平臺善于作為,注重產品和服務質量,加強對消費者的宣傳引導,加強對平臺入住商家的平臺管理,密切平臺間的交流合作,為平臺發展培養科學理性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