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下午,蕪湖市政府召開“9.19”幼兒園食品安全問題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兩幼兒園問題食品樣品檢驗檢測結果。
發布會上,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蕪湖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公布了“9.19”幼兒園問題食品樣品檢驗檢測結果。來自省糧油產品質量監督檢測站、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專家就童馨、得得貝幼兒園送檢的大米、紅燒雞腿(翅根)、食用油、熟食菜類湯類、香腸、餐具等檢驗檢測結果進行了認真解讀。
大米1組
在蕪湖市童馨幼兒園抽檢的大米(標稱生產企業為蕪湖縣北陶米業有限公司)檢驗項目分別為雜質總量、霉變粒、黃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馬拉硫磷、丁草胺,檢驗判定依據分別為GB/T1354-2009、GB2715-2016、GB2761-2017、GB2763-2016。檢測結果分別是雜質總量0.03%,霉變粒0.0%,黃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馬拉硫磷、丁草胺均未檢出。檢驗結論為所檢項目符合GB/T1354-2009、GB2715-2016、GB2761-2017、GB2763-2016要求。
大豆油1組
在蕪湖市童馨幼兒園抽檢的大豆油(標稱生產企業為中儲糧鎮江糧油有限公司)檢驗項目分別為酸價、過氧化值、溶劑殘留量,檢驗判定依據為GB/T1535-2017。檢測結果分別酸價0.11mg/g,過氧化值0.65mmol/kg,溶劑殘留量未檢出。檢驗結論為所檢項目符合GB/T1535-2017要求。
蕪湖市領導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9·19”幼兒園食品安全問題雖然沒有造成群體性食源性疾病,排除了食品安全事故,但脹氣香腸、生蟲大米等問題食品的出現,說明工作中存在“三個不到位”的問題:一是相關幼兒園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二是教育主管部門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三是市場監管部門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蕪湖市委、市政府將嚴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本著實事求是、依法依規的原則,妥善處理“9.19”食品安全問題,嚴肅追究違法違規違紀人員責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全力做好學校、幼兒園管理工作,切實維護好全市人民的共同利益。
今年9月19日、20日,蕪湖市鳩江區童馨、得得貝幼兒園家長反映幼兒園食堂存在食品安全問題。事件發生后,蕪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成立專項領導小組和聯合調查組,全力展開各項調查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