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山東淄博張店區食藥監局發布2018年第四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近日,張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等24類食品566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25批次,不合格樣品41批次。
據了解,糧食加工品抽取了19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肉制品抽取33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蔬菜制品抽取38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
其中張店阿媽米線店使用的標稱安徽王仁和米線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過橋米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190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張店全味齋特色家常菜館銷售的手工單餅,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113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張店共青團路大紅門酒店在張店魯中蔬菜批發市場李占旭蔬菜經營部購進的芹菜,甲拌磷檢出值為0.022mg/kg,標準規定為≤0.01mg/kg。張店共青團路大紅門酒店在張店魯中蔬菜批發市場李占旭蔬菜經營部購進的普通白菜(小白菜),克百威(含3-羥基克百威)檢出值為0.059mg/kg,標準規定為≤0.02mg/kg。淄博北辰飲食服務有限公司銷售的清江魚,培氟沙星檢出值為6.59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據了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張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