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日照市食藥監局官網發布抽檢信息公告稱,根據市局關于做好2018年度市級食品安全抽檢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日照市食品生產監管工作實際,市局組織對全市80批茶葉(綠茶、紅茶)、22批包裝飲用水共計102批次的食品進行了監督抽檢,101批次合格,現將有關數據匯總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所涉及的標稱企業、產品名稱和不合格指標在“五蓮縣樵夫山泉有限公司”抽檢的“沁蓮山泉水”,不合格項為“大腸菌群”。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對生產不合格產品的企業進行核查處置,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責令企業進行整改,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整改措施。
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涉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 12331 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