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關虹鱒魚列入三文魚類別的話題引發消費者的質疑。8月14日,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對將虹鱒魚列入三文魚類別一事高度關注,將于近期就此事召開專家討論會。
8月10日,由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會同三文魚分會成員單位發布的《生食三文魚》標準將虹鱒魚正式列入三文魚引發熱議。不過,根據《標準化法》,團體標準并不具有強制性和推薦性,僅由本團體成員約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團體的規定供社會自愿采用。
今年5月,一則“我國青藏高原養殖三文魚已占國內三分之一市場”的新聞引發爭議,有人說青藏高原養殖的是“虹鱒”,并非“三文魚”。
據介紹,三文魚不是一個嚴格的學術名稱,所以它的定義主要靠市場約定俗成而來。消費者傳統上認為的三文魚,一般特指大西洋鮭,而不包括所謂的“淡水三文魚”,也就是虹鱒魚。
8月新出臺的團體標準中明確規定了“三文魚”的定義,即三文魚是鮭科魚類的統稱,包括大西洋鮭、虹鱒、銀鮭、王鮭、粉鮭等,相當于是為5月的“三文魚之爭”給出了答案。答題者為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和13家相關企業。
對此,上海海洋大學教授陳舜勝表示,虹鱒不是三文魚,生食虹鱒可能感染肝吸蟲、肺吸蟲等寄生蟲,危害健康。該團體標準提出的消滅寄生蟲的方法適用于海水魚。
該團體標準的出臺也引發社會廣泛質疑,有消費者表示對這些利益相關方在起草標準的時所遵循的原則提出質疑。“三文魚比較有名,在市場上的價格也比虹鱒要貴得多。”有消費者表示,團體標準既不是國家標準,又不是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只是推薦性標準,社會只是自愿采用。
對此,上海市消保委表示,上海日式餐飲發達,生食三文魚受到消費者喜愛。該團體標準將淡水虹鱒魚列入三文魚引發社會關切和消費者質疑,上海市消保委對此表示關切,將于近期組織專題討論會,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