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開始,南通市所有畜禽肉類生產加工分割企業、批發分銷商,都必須填寫、出具《南通市畜禽產品分割和分銷合格證明》,相關產品才能夠進行銷售。記者昨天從市食藥監局了解到,市農委、市食藥監局、市環保局聯合下發《加強牛羊家禽屠宰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建立畜禽肉類產品分割加工和分銷管理制度,加強畜禽肉類產品準出準入銜接。
推進牛羊家禽屠宰管理實行“集中屠宰、集中檢疫”制度,通過新建或改擴建,縣(市)、通州區及通州灣示范區將各形成1家牛屠宰場、2-3家羊屠宰場、2-3家禽屠宰場。對于人口密度大、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我市將通過永久或季節性關閉活禽市場,加快推進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冷鮮上市”;因群眾消費習俗等原因暫不能關閉活禽交易的地區,由政府組織相關方對農貿市場活禽宰殺加工點實施標準化改造,堅持“人禽不接觸、活禽進光禽出”的原則,最大限度保障消費群眾的健康安全。
對于牛羊屠宰產品品質的檢驗,督促企業嚴格履行肉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2019年7月1日起,凡未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衛生條件不合格、未經檢疫屠宰銷售肉類產品等條件不合格屠宰場點,將予以查處取締;對糞污處理不達標的屠宰場點,納入“263”整治范圍一并予以治理、取締。同時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禽肉產品和“三無”預包裝肉制品等違法行為。
在畜禽肉產品加工經營環節,市場監管部門嚴格履行肉品進入生產加工企業后的分割加工和進入市場后的批發分銷的監管職責,督查落實肉品分割和分銷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畜禽產品分割加工和批發分銷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生產加工企業分割、批發分銷商分銷時,按實際分割、分銷情況,向銷售對象或分銷對象出具《南通市畜禽產品分割和分銷合格證明》,并附分割、分銷前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復印件。對于生產加工、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檢驗的肉類產品等不符合規定的行為,各地將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