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8月1日,江蘇省食藥監局公布近期食品抽檢信息,本次抽檢涉及22類食品共計688批次,其中不合格樣品14批次,涉及肉制品、酒類、食用農產品、水產制品。
超六成為食用農產品
不合格食品中,食用農產品有9批次,占所有不合格食品的六成多,所涉不合格項目為農藥殘留超標。
其中,蘇州泉屋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豇豆(生產日期為2018-3-6)、安徽省和縣濟洪蔬菜種植有限公司生產的豇豆(生產日期為2018-3-6)、上海明洪蔬菜配送有限公司生產的豇豆(生產日期為2018-3-7)、華潤蘇果超市(鎮江)有限公司銷售的豇豆(生產日期為2018-3-6)檢出滅蠅胺超標。
滅蠅胺是一種昆蟲生長調節劑類低毒殺蟲劑,該藥具有觸殺和胃毒作用,并有強內吸傳導性,持效期較長,但作用速度較慢。滅蠅胺對人、畜無毒副作用,對環境安全。根據GB 2763-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滅蠅胺在豇豆中殘留限量不得大于0.5mg/kg。造成滅蠅胺超標的主要原因是:隨著栽培技術的不斷進步,蔬菜的生長期已越來越短,而隨著環境污染的加劇,蔬菜的病蟲害也越來越重,絕大部分蔬菜需要連續多次放藥后才能成熟上市。
由連云港家得福商貿有限公司中央華府生活購物中心銷售的東北西紅柿、連云港家得福商貿有限公司雙盛花園店分公司銷售的黃瓜、蘇州歐尚超市有限公司沭陽店銷售的番茄檢出阿維菌素超標。
阿維菌素是一類具有殺蟲、殺螨、殺線蟲活性的十六元大環內酯化合物,由鏈霉菌中灰色鏈霉菌發酵產生,屬高毒殺蟲劑。根據GB 2763-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阿維菌素在番茄、黃瓜中的殘留限量不得大于0.02mg/kg。
另外,連云港家得福商貿有限公司中央華府生活購物中心銷售的長豆角檢出氧樂果超標;徐州悅家商業有限公司徐州復興路店銷售的韭菜(鱗莖類蔬菜)檢出腐霉利超標。
同樣根據GB 2763-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氧樂果在豆類蔬菜中的殘留限量不得大于0.02mg/kg;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殘留限量不得大于0.2mg/kg。
夾心海苔、即食海蜇絲、水晶肴肉檢出菌落總數超標
不合格食品中,2批次水產制品和1批次肉制品檢出菌落總數超標。包括:上海綠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水晶肴肉(生產日期為2018-01-20)、鹽城市海澤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即食海蜇絲(生產日期為2017-7-2)、連云港神仙紫菜有限公司生產夾心海苔(芝麻+南瓜子仁)(生產日期為2018-1-10)。
菌落總數測定是用來判定食品被細菌污染的程度及衛生質量,它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以便對被檢樣品做出適當的衛生學評價。菌落總數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標志著食品衛生質量的優劣。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說明其產品的衛生狀況達不到基本的衛生要求,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加速食品的腐敗變質,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消費者食用微生物超標嚴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腸道疾病,可能引起嘔吐、腹瀉等癥狀,危害人體健康安全。
除上述產品外,靖江市明大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豬肉脯(生產日期為2017-12-05)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黃俊美(個體工商戶)銷售的白酒(原漿)(生產日期為2017-11-30)檢出酒精度未達標。
針對抽檢結論為不合格的產品,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成蘇州、鎮江、南通、徐州、宿遷、連云港等相關市局依法予以查處,并通報產品生產所在地安徽、上海等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以責令食品經營、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下架等等措施控制風險,排查問題發生的原因并進行整改。
相關報道: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688批次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公告(2018年第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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