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濟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了山東統一銀座商業有限公司商城超市食品安全經營綜合評價結果,在冷藏冷凍設備無日常檢查、個別散裝食品未注明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等方面不符合《食品經營過程衛生規范》《食品安全法》相關要求。
在食品安全管理合規性方面,檢查發現:部分冷藏冷凍設備無日常檢查痕跡和溫度公示(麻醬涼面、麻婆豆腐飯銷售區),不符合《食品經營過程衛生規范》(GB31621—2014)中6.4、6.7條款關于溫度控制相關要求;個別預包裝食品分裝銷售(冷凍肉)未公示原食品生產日期,不符合《食品經營過程衛生規范》(GB31621—2014)中6.9條款中分裝食品有關要求;個別散裝食品未在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68條和《食品經營過程衛生規范》(GB31621—2014)中6.8條款中關于散裝食品銷售的要求;制售食品加工間設計和布局不合理,不符合《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2013)中4.1設計和布局的有關要求;個別食用農產品公示信息內容不齊全,不符合《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0號)第34條關于公示食用農產品信息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