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廈門灌囗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在巡查中,發現一家餐飲店經營者超范圍銷售河豚,共計約10公斤。經營者無法提供有效購買證明。根據《食品安全法》“不得私售來路不明的河豚整魚”的相關規定,執法人員立即現場沒收,集中銷毀,并對經營者進行教育。
市場執法人員表示,誤食處理不善的河豚可能造成嚴重后果。根據市市場監管局的統一部署,近期集美市場監管部門也突擊檢查了各大農貿市場的所有水產品攤點;并對轄區飯店、海鮮大排檔開展抽查,特別對部分飯店的操作間進行了仔細檢查。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誤食河豚后,若發生口唇麻木等類似神經系統中毒癥狀的,應當立即到醫院就診。若發現加工經營河豚的行為,可以撥打12315、12331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