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據浙江省食藥監局通報,近期該局組織抽檢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等3類食品429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11批次,涉及蝦、蟹、油條等。
蝦蟹中檢出重金屬、獸藥超標
通報顯示,7批次蝦蟹產品檢出不合格,其中,杭州蕭山新農都物流中心建富水產商行銷售的面包蟹、蕭山新農都物流中心國俊水產商行銷售的面包蟹、陳曉(330381********7615)銷售的凍梭子蟹、王南陽(341221********7335)銷售的梭子蟹檢出金屬鎘超標。
鎘是水產制品中最常見的污染重金屬元素之一,《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規定,甲殼類水產動物中鎘的檢出值應不超過0.5mg/kg。水產制品中鎘不合格可能是水產品養殖過程中對環境中鎘元素的富集導致。
另外,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濱海林崎嶇水產店銷售的對蝦檢出土霉素超標,檢出值為1.56×103μg/kg。根據我國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中規定,土霉素在魚蝦肉中的限量應不超過100μg/kg,該不合格產品中土霉素比標準規定高出14.6倍。
此外,杭州農副產品物流中心水產品批發市場王大育水產商行銷售的明蝦、杭州農副產品物流中心水產品批發市場孫序文水產商行銷售的明蝦則檢出硝基呋喃-呋喃唑酮代謝物。我國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中規定,呋喃唑酮為禁止使用的藥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4家店銷售的油條鋁含量超標
除蝦蟹外,還有4批次油條檢出綠的殘留量超標,包括:張加模(350322********1575)加工自制的油條、桐鄉市濮院張氏早餐店加工自制的油條、臨海市谷易餐廳外購的油條、臨海市王睆小吃店外購的油條。4批次油條中鋁的殘留量檢出值最高為774mg/kg,來自桐鄉市濮院張氏早餐店。
油條中鋁主要是在制作過程中添加明礬(十二水硫酸鋁鉀)引入,明礬(十二水硫酸鋁鉀)是一種食品添加劑,油條在炸制過程中添加明礬可以使成品更加膨大。根據《GB2760-2014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油炸面制品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得超過100mg/kg。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溫州、嘉興、臺州等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流通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市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3個月內向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查處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相關報道: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18年第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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