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日期是指預包裝食品形成的最終銷售日期,和保質期相對應,是消費者在有效期內安全食用的一個底線。然而,在株洲市福娭毑湘菜食材有限責任公司,入庫的部分臘制品卻沒有生產日期,等到出貨那天再標上。
近日,市食藥監局稽查支隊執法人員對株洲市福娭毑湘菜食材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食品進行抽檢核查時,發現其中一間倉庫門頭沒有懸掛任何標志,室內則擺放著大量散裝臘制品和包裝袋、包裝盒,幾位忙碌的工作人員正在對其打包裝袋。
面對執法人員檢查,正在進行包裝的工作人員有些驚慌失措。一位中年女子稱,這些臘制品都是近期生產的,主要銷往合作的酒店、農家樂和一些超市。然而,執法人員詳細查看外包裝發現,在真空包裝的背面、底部、袋口均未看到產品生產日期,面對詢問,該女士回稱自己只是打工的,具體的情況不清楚。
隨后,執法人員調取了該公司入庫單、銷售單、退庫單,進行相互比對印證,發現好幾批次的臘肉存在“貓膩”。經調查,這些批次的臘肉提前生產完后先放入庫房,等待出庫銷售時,再打上生產日期,變相延長了食品保質期。
稽查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食品安全法,任何食品生產者生產完的食品,放入成品庫前要打上生產日期。最終,執法人員查實該公司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食品違法行為,現場對問題產品進行查封,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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