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渭南市食藥監局官網發布通告稱,近期,渭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生濕面、皮凍、粉條、豆腐、醬腌菜等餐飲食品共31批次樣品,合格樣品24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共抽檢餐飲食品31批次,其中合格24批次,不合格7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潼關縣浩田嘉州牛肉串串火鍋店一店經銷的生濕面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檢出值為0.067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添加; 富平縣陳翠羊肉館經銷的黃花菜二氧化硫檢出值為2.47g/kg,標準規定為≤0.2g/kg;標識新絳縣如松農副產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淀粉制品(紅薯粉條)鋁的殘留量檢出值為350mg/kg,標準規定為≤200mg/kg;陜西富爾富平富爾大酒店有限公司經銷的粉條鋁的殘留量檢出值為296mg/kg,標準規定為≤200mg/kg;澄城縣茂源署業有限公司豐圓大酒店經銷的非發酵型豆制品(豆腐)脫氫乙酸檢出值為0.123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添加。標識禹州市兆陽三粉廠生產的粉條鋁的殘留量為246 mg/kg,標準規定為≤200mg/kg;富平縣小李子肉夾饃店經銷的粉條鋁的殘留量為262 mg/kg,標準規定為≤200mg/kg。檢驗機構為渭南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銷所在地潼關縣、富平縣、大荔縣、澄城縣、合陽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渭南市抽檢監測不合格食品和問題樣品核查處置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法對不合格食品采取了下架等有效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同時向產品標識的生產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發送的協查函,待后處理工作完成后,第一時間向社會公示處置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