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10日從文昌市獲悉,近年來,文昌加大了食品藥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近三年共立案查處案件236宗,其中涉及食品生產環節的59宗,為此,文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專門對食品小作坊負責人集中約談和開展了培訓活動。
據了解,在食品小作坊案件中,違法違規添加食品添加劑等物質的有7宗,主要表現在豆芽加工小作坊違規使用無根水培育豆芽,以及米粉面條作坊超范圍使用含鋁的食品添加劑等;此外,未按規定進行備案的有4宗,根據《海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辦法》,未經備案的被處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處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有關部門對食用植物油加工小作坊和生產企業進行專項抽檢時,發現部分批次花生油黃曲霉毒素B1項目不合格,脂肪酸組成超標,以及椰子油塑化劑超標等問題。
針對發現的問題,食藥監部門專門召開培訓會并發布提示,黃曲霉毒素B1超標的主要原因:一是生產企業原料關把控不嚴,花生等原材料在運輸過程中發霉變質。二是未有效監控花生原料的儲存條件,海南的夏季(7-8月)溫度基本都在32℃左右,自然存儲易于黃曲霉毒素的生成。
導致塑化劑超標的主要原因:一是購進原料油進行分裝的食品生產企業,未對原料油進行進貨查驗,易造成塑化劑超標;二是購進用塑料編織袋包裝的花生原料,在加工過程中,未將混入花生原料內的塑料物質清除即直接壓榨(不少企業小作坊將包裝花生原料的塑料編織袋直接用小刀切開,導致編織袋碎片混入原料中);三是直接接觸油品的生產線、灌裝線、管道、容器、包裝材料等為含有塑化劑成分的塑料制品。尤其是PVC材質的塑料管道,長期浸泡食用油易溶出塑化劑;此外,包裝方面,部分企業為了節省成本,購進使用回收塑料材料制作的聚合物制品以及劣質塑料油桶和瓶蓋,塑化劑含量高,若是用于裝盛食用油,易溶出塑化劑。
為此,文昌市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提醒:有關食品小作坊以及食品生產企業負責人一定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識,落實好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避免觸碰法律底線,確保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