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7月9日下午,市民侯女士向記者反映,8日她在一家超市購買了一些豬肉,準備晚上包包子。但令侯女士沒想到的是,肉餡有一股臭腐的味道。她來到超市討說法,超市工作人員卻說肉餡本身沒問題,是她存放不當造成的,不予退換。
據侯女士介紹,7月9日下午5時,她在市十三香路中段一家超市二樓的眾品冷鮮肉專柜購買了一塊五花肉,并讓專柜的工作人員將肉打成了餡。侯女士說:“我回到家就把肉餡放在冰箱內的保鮮室,準備晚上包包子。”晚上她拿出肉餡打開包裝袋時,一股臭味飄出來,倒出肉餡后發現,肉餡顏色發暗,已經變質。這讓侯女士非常生氣。
侯女士告訴記者,隨后,她帶著肉和購物小票再次來到該超市,向超市客服部反映,要求退換貨。超市工作人員通知冷鮮肉專柜負責人前來接洽。專柜負責人查看后表示,肉餡變質是侯女士存放不當所致,拒絕了她的退換要求。
隨后,記者跟隨侯女士來到該超市二樓的眾品冷鮮肉專柜。專柜負責人楊女士說,超市經營的肉品都是經過檢驗檢疫的合格產品,絕不會出現變質發臭的情況,應該是打餡機沒有清洗干凈,殘存在打餡機內的肉渣發生變質,污染了侯女士的肉餡。
在記者的協調下,對于給侯女士造成的困擾,楊女士表示抱歉,并答應對侯女士進行3倍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