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玉林市食藥監局官網發布公告稱,近期,玉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肉制品(自制)、米面及其制品(自制)、餐飲具、禽畜肉及副產品、水產品5類食品48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6批次,不合格2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該樣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抽檢總體情況
所有抽檢樣品遵循隨機抽樣原則。抽檢肉制品(自制)6批次,合格樣品6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抽檢米面及其制品(自制)14批次,合格樣品12批次,不合格2批次;抽檢餐飲具5批次,合格樣品5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抽檢禽畜肉及副產品12批次,合格樣品12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抽檢水產品11批次,合格樣品11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樣品產品情況
(一)陸川縣九叔風味餐館生產的“包子”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5-15),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0.155g/kg║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玉林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二)容縣品粵茶餐廳生產的“養生燕麥包”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8-5-13),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0.117g/kg║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玉林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三、對抽檢不合格食品查處情況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經營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經營者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