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閃回:沈陽市的李女士7月4日在錦江麥德龍沈陽渾南商場購買了兩罐菠蘿罐頭,回家后與愛人食用了其中一罐,結果出現了腹瀉癥狀。李女士驚訝地發現:罐頭是過期的。李女士與愛人找到錦江麥德龍沈陽渾南商場,提出賠償的要求。商場方先后有一位員工和一位當晚的值班經理接待了他們。但是李女士得到的答復卻是,過期商品出現在貨架上屬于理貨員的個人問題,應由理貨員個人負責,但理貨員無能力賠償。
昨日記者獲悉,在錦江麥德龍沈陽渾南商場購買了過期罐頭的消費者,目前已獲得了相應的賠償,過期罐頭也已經全部下架。
據了解,本報報道《麥德龍買倆罐頭 食用后發現過期》見報后,上周末李女士接到了麥德龍沈陽渾南商場打來的電話。電話中,相關負責人對李女士表示了歉意,并請李女士到商場就過期罐頭一事進行溝通。之后,李女士趕到麥德龍沈陽渾南商場,售后服務人員接待了李女士,退還給李女士18元的罐頭錢,并賠償了李女士1000元錢。
昨日李女士告訴記者,這次獲得的賠償主要還是參照 “12345”服務熱線提供的《食品安全法》148條規定,即“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那么商場到底是什么原因、哪個環節導致出現過期罐頭?事情發生后又做了哪些加強管理的工作呢?
昨天下午記者與麥德龍沈陽渾南商場負責酒水的劉經理取得了聯系。劉經理告訴記者,報道見報后給他們帶來了一定的壓力,商場也及時下架了過期罐頭。目前他們已經將事情匯報給上級領導和總部,更多的對外發布與說明需要由領導和總部批準。
昨日李女士說:“這次維權的過程有一點點小波折,我們到處咨詢,請教法律條款,并反映給媒體。但是總的來說,我們還是相信有法律的保護和相關部門的幫助,消費者的權益會得到保障的。我們建議消費者在遇到類似問題的時候,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權益。再就是無論在哪里消費,購買商品的時候,都要看好日期,注意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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