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716-20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油》于2018年6月21日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公開日期為2018年6月22日),代替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GB7102.1-2003《食用植物油煎炸過程中的衛生標準》兩個標準,即將于2018年12月21日正式實施。食品伙伴網就新舊版標準的主要變化等情況進行詳細介紹,供相關企業參考。
1 修訂背景
本標準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原衛生部印發《2010年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清理完善工作安排》,對《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GB 2716-2005)和《食用植物油煎炸過程中的衛生標準》(GB 7102.1-2003)的整合修訂而來。
本標準由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國家糧食局標準質量中心、國家糧食局科學研究院、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所、江南大學和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通過向全國衛生、食藥監、農業、質監、工商、出入境檢驗檢疫等監管部門、各類油脂生產加工企業、行業協會、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征詢本標準修訂的意見和建議,最終形成了GB 2716-20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油》。
2 主要變化
2.1適用范圍
增加了“食用植物調和油”和“食品煎炸過程中的各種食用植物油”。
2.2 術語和定義
對植物原油的定義進行修改,增加了食用植物調和油的定義。
植物原油:以食用植物油料為原料制取的用于加工食用植物油的不直接食用的原料油。以明確植物原油的用途為加工食用植物油的原料油而不供直接食用的事實,避免用原料油充成品油。
食用植物調和油:用兩種及兩種以上的食用植物油調配制成的食用油脂。
2.3 感官要求
增加感官要求中對油狀態的要求,感官要求由引用標準GB/T 5009.37改為具體檢驗方法描述,具體見下表所示。
2.4 理化指標
將植物原油中的酸價根據原料的不同進行精細劃分,對米糠油、棕櫚(仁)油、玉米油、橄欖油、棉籽油、椰子油的酸價指標單獨進行規定。
刪除了煎炸過程中的食用植物油羰基價的指標要求。
將溶劑殘留量中“浸出油溶劑殘留量”修改為“溶劑殘留量”,對植物原油中溶劑殘留量的限量由100mg/kg改為不做要求,食用植物油中溶劑殘留量限量由50mg/kg改為20mg/kg,更新了相應的檢測方法標準,即按照GB 5009. 262執行。
增加了煎炸過程中的棉籽油的游離棉酚的限量為200mg/kg,將食用植物油中游離棉酚的限量由0.02%修改為200mg/kg,檢測方法標準由GB/T 5009.37修改為GB 5009. 148。
極性組分測定方法標準進行了更新。
污染物限量直接引用GB 276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直接引用 GB 276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并更新了檢測方法標準。
2.5 食品添加劑和營養強化劑
食品添加劑直接引用GB 2760;增加了食品營養強化劑直接引用GB 14880的表述。
2.6 其他
新增食用植物調和油命名以及標簽標識的要求,食用植物調和油產品應以“食用植物調和油”命名;食用植物調和油的標簽標識應注明各種食用植物油的比例;食用植物調和油的標簽標識可以注明產品中大于2%脂肪酸組成的名稱和含量(占總脂肪酸的質量分數),對格式和要求都有明確規定。
2.7 生產加工過程、包裝、貯存、運輸
對植物油生產加工過程、包裝、貯存、運輸不做相關規定,實際仍須符合通用的和植物油專門的生產規范。
3 對企業的影響及相關建議
根據以上新舊標準的具體變化,食品伙伴網建議各相關生產企業及時按照新標準優化生產加工流程,調整企業質量控制體系,修訂作業指導書、檢驗工作手冊,同時對人員操作技能進行培訓,為新標準的執行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新標準還未實施,企業仍有時間補足現有的不足之處。食用調和油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需要特別注意:新標準明確規定標簽標識應注明各種食用植物油的比例,此外,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農村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加強食用植物油標識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6號)規定:企業在2018年12月21日之前依法生產的食用植物油允許銷售到保質期結束。新標準還沒有實施,但中儲糧、中糧等部分企業生產的調和油已經陸續公開配方配比,是行業的一大進步,彰顯了企業責任感。目前還沒有檢測調和油各種配方比例的標準出臺,怎么杜絕虛假標注的問題,只有植物油中棕櫚油的鑒別(NY/T 1526-2007)、摻假山茶油定性鑒別氣相色譜法(DB33/T 735-2016)等個別標準。至于能否真正做到按標識配方進行終產品中調和油配比,還望企業誠信經營。
此外,新標準是強制性標準,如果生產中執行的是推薦性標準,企業要注意新標準和現行有效的其他油類相關推薦性標準指標的不同要求,滿足推薦性標準的同時,也要滿足新標準的要求。食品伙伴網為大家舉例說明:
酸價要求:GB/T 23347-2009中級初榨橄欖油要求≤4.0mg/g, GB 2716-2018中要求≤3mg/g,新標準對酸價的要求更嚴格。
溶劑殘留量要求:GB/T 1534-2017花生原油要求≤100mg/kg,浸出成品花生油一級不得檢出,二級三級≤50mg/kg,GB/T 1535-2017大豆原油規定≤100mg/kg,GB 2716-2018標準對植物原油不做要求。
過氧化值要求:GB/T 1534-2017花生原油中一級花生油≤6.0mmol/kg,GB/T 15680-2009棕櫚原油不做要求,而GB 2716-2018標準規定植物原油的過氧化值≤0.25g/100g,對于過氧化值單位,新標準和以往有些推薦性標準有所不同,企業在執行推薦性標準時要注意換算單位。
4 相關標準
GB 7102.1-2003 食用植物油煎炸過程中的衛生標準
GB/T 1534-2017花生油
GB/T 1535-2017 大豆油
GB/T 1537-2003 棉籽油
GB/T 8233-2018 芝麻油
GB/T 10464-2017葵花籽油
GB/T 11765-2018 油茶籽油
GB/T 15680-2009 棕櫚油
GB/T 19112-2003 米糠油
GB/T 19111-2017 玉米油
GB/T 23347-2009 橄欖油、油橄欖果渣油
DB33/T 735-2016 摻假山茶油定性鑒別氣相色譜法
LS/T 3251-2017小麥胚油
NY/T 230-2006 椰子油
NY/T 1526-2007 植物油中棕櫚油的鑒別
SB/T 10292-1998 食用調和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