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進一步貫徹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要求,近日,市委、市政府出臺《關于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強化各級黨委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的黨委領導責任和政府行政責任。
《意見》要求,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同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各級黨委重要議事日程,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一同決策部署、一同推進落實、一同考核評價。各縣區黨委常委會(黨工委委員會)、各縣區政府常務會議每年至少要聽取1次食品安全工作匯報。黨委常委(黨工委委員)要根據職責分工,深入基層調研,做好分管領域食品安全相關工作,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困難和問題。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時,政府(管委)負責人要根據處置要求第一時間深入一線應對處置。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督查工作機制,加強對下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食品安全重大決策部署、重點工作和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及交辦事項的督促檢查,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目標考核范圍,對不履行、未全面履行、不當履行或者履行食品安全黨政同責不力的,依據相關規定進行問責。
《意見》還對加強組織領導、實施安全戰略、健全監管體制、落實屬地責任以及強化法制建設等方面內容提出了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