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分局執法人員對五馬路永春批發附近一家米線店進行突擊檢查,發現這里的雞湯用調料勾兌,制作排骨時違規使用亞硝酸鈉。
執法人員走進米線店后廚,看到衛生條件令人堪憂,貨架上的透骨香、高效增鮮劑、日落黃、肉制品護色劑等添加劑一應俱全,在打開透骨香的一瞬間有一股刺鼻的香味。在距離該過橋米線后廚不遠處的一間平房里,兩個大冰柜內擺放著一包包沒有任何廠名、廠址、原料配料表的黃燜雞米飯所使用的湯料。面對執法人員的詢問,店主竟也“坦誠”地表示,雞湯里沒有雞骨頭,都是勾兌的。熬制鴨貨等食品的原湯也是加了食品添加劑,使用亞硝酸鈉,靠手捏掌握用量。
執法人員介紹,該部門日前接到舉報,這家米線店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經檢查發現,這家店產品存放不符合規定、食品生產的過程不符合標準、沒有與加工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加工場所和處理場所。此外,還發現這家米線店使用了多種食品添加劑,其中的亞硝酸鈉,衛生部在2012年第十號公告中表明: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決定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亞硝酸鈉、亞硝酸鉀)。據悉,下一步,食藥部門將對這家米線店進行立案調查,依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