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薊州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通報關于天津市薊縣家樂商貿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二)。
根據中證檢測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對薊州區經營企業食品抽檢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TJ18040253),涉及薊州區1家食品經營主體。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被抽檢基本情況:
天津市薊縣家樂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400克/袋綿白糖(分裝)。經檢驗,該公司經營綿白糖(分裝)生產日期批號為2018年1月2日、規格型號為400克/袋,生產廠家為滄州市省事鑫泰食品有限公司,經抽樣檢驗,所檢項目還原糖分不符合GB/T1445-2000《綿白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 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2018年5月14日對天津市薊縣家樂商貿有限公司啟動核查處置,采取現場核查進行調查。督促對不合格食品的下架、封存及召回等產品控制措施。現場查明,該超市于2018年4月28日購進上述批次綿白糖40袋,除其中6袋被抽樣機構抽取作樣品外,剩余34袋已銷售。天津市薊縣家樂商貿有限公司已于5月14日發布召回通知,召回已售出的上述批次綿白糖。由于涉案產品已銷售且消費者已使用完畢,故未能召回涉案產品。
當事人天津市薊縣家樂商貿有限公司涉嫌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三)項,鑒于當事人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責令天津市薊縣家樂商貿有限公司停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免予處罰。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督促企業排查不合格問題原因,責令當事人停止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并嚴格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