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人平均每天嗦粉40萬公斤左右,米粉生產的質量水平關系到許多人的早餐安全。記者8日從湖南省食藥監局了解到,長沙銀洲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洲”)、長沙翔祥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翔祥”)、長沙市常津米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津”)在5月下旬接受該局組織的飛行檢查中,被發現在生產環境條件、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貯存及交互控制、產品檢驗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被下達飛檢警示函。
夏季氣溫高、濕度大,米粉特別容易變質腐壞,因此,米粉的貯存條件對其安全影響甚大。檢查人員在飛檢中發現,“銀洲”的成品暫存間未設置溫濕度計,無溫濕度記錄。而《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2013)10.1 要求,生產方要根據食品的特點和衛生需要選擇適宜的貯存和運輸條件,必要時應配備保溫、冷藏、保鮮等設施。
《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生產企業禁止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檢查人員在“翔祥”一樓濕圓粉包裝車間發現,包裝標生產日期時間為2018/05/24 10:32:06,與實際生產時間2018/05/24 10:20:25不完全一致。
為了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及時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生產企業執行食品留樣制度。檢查人員發現“銀洲”未按規定進行留樣,留樣數量與時間不夠。而“翔祥”的留樣冰箱無留樣樣品,冰箱內有部分霉斑,未消毒維護。
米粉是將米磨漿壓制成型,經高溫熟化冷卻后的產品。檢查人員在“常津”發現,其產品在進行高溫熟化后,所用的冷卻用水為未經消毒殺菌的井水。《湖南濕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16版)》規定,如產品無后殺菌工藝的,高溫熟化后產品的冷卻用水以及直接接觸尚未包裝產品的用水,應經消毒殺菌,微生物控制標準應當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的規定,并定時更換,防止產品受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