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1日,澳門特區民政總署網站發布消息,澳門行政會完成討論《食品中甜味劑使用標準》行政法規草案。
跟據第5/2013號法律《食品安全法》第七條規定,澳門特區政府制定了《食品中甜味劑使用標準》行政法規草案,以指導和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者對甜味劑的使用,避免其在食品中使用或添加未通過安全評估的物質。在制定相關標準過程中,特區政府綜合考慮國際上及本地的實際情況,亦充分考慮了主要來源地的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鄰近地區的標準,并結合澳門市場食品中甜味劑含量的監測結果。草案訂定納入標準的甜味劑品種、允許使用甜味劑的食品類別及其最大使用量,以及使用時應符合的條件。草案建議自公布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