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5月29日訊 青島西海岸新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作為安全、放心消費環境的守衛者,一直以來,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加緊督促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強化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對于經營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均依法進行處理,積極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近日,信網了解到,青島西海岸新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通過對轄區內經營單位的日常檢查發現,青島康大食品有限公司涉嫌廣告內容違反國家禁止性規定和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
在發現此情況后,該局執法人員在第一時間作出反應,依法對上述情況立案調查,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中的相關規定,于5月22日對青島康大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消除影響,并處罰款54500元。
信網通過查詢了解到,青島康大食品有限公司于1992年4月17日在青島西海岸新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注冊成立,經營范圍有:畜禽養殖;生產、加工、銷售、冷凍、冷藏(僅限氟利昂制冷):速凍食品、寵物食品等(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并且,信網注意到,該公司在2017年7月21日也曾因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的第九條規定被青島西海岸新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處罰過。
青島康大食品有限公司案件只是青島西海岸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眾多執法案例中的一個,該局通過嚴格的執法監督、多渠道的法律法規宣傳等措施,凈化了青島西海岸新區的消費環境,真正做到了讓廣大消費者安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