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有的人,因為想多掙一點錢,就動起了歪心思,有一名男子,折騰來折騰去,錢沒賺到,還因觸犯了法律受到了制裁。
西安市中級人民檢察院指控稱,被告人劉某在漢中做農貿生意,2014年經人介紹,去云南購進的大米,屬于有問題的產品。
被告人劉某:“別人介紹,說這邊的大米價格低。”
公訴人:“那你知不知道,這邊的大米的來源?”
劉某:“我知道,大米是走私的,他報的價比我們當地一斤差了8分錢,一車皮便宜了1萬塊錢左右。”
原來,劉某在云南經人介紹,認識了做大米生意的徐某,徐某稱自己有渠道,可以找來國外的低價米,經過協商后,被告人劉某與徐某簽訂了購買合同。
公訴人:“由徐某聯系越南米商,提供貨源,并將越南大米走私入境。”
法官說,在云南省和越南交界的地方,有一些人專門做走私大米的勾當,把大米偷運進我國境內后,再由鐵路運輸到客戶指定的地方,而劉某的大米,就運到了漢中老家,經過統計,劉某走私的大米共計5個車皮,296噸,偷逃稅款達73萬元。
因為走私大米危及到了國家的食品安全,海關部門組織了專項打擊行動,而給劉某聯系貨源的徐某被抓獲后,交代了不少客戶,其中就有本案的被告人劉某,劉某本打算賺上一次,卻沒想到這批大米還沒賣出去就被抓獲了。
劉某:“因為進的米不好吃賣不掉,所以我就拿回去吃了。”
經過法庭質證,法庭辯論等環節后,法庭宣布休庭,此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