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迪慶藏族自治州政府食品安全辦和自治州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發布《關于預防飲用自配藥酒中毒的預警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要求,各類學校、單位、餐館、飯店等餐飲服務單位,婚(喪、壽)宴、大型會議、農村自辦宴席等集體用餐活動,嚴禁提供(自帶)飲用自配藥酒。廣大群眾不可隨意采用野生動物、植物等中藥材,或用中藥飲片盲目泡酒飲用。
根據《公告》,中藥材及飲片往往成分復雜,違反中藥配伍禁忌,飲用無益反而對身體造成損傷,嚴重的甚至會發生意外。此外,長期飲用某些中藥材或飲片泡的酒會對身體造成累積傷害,例如長期飲用土三七、首烏泡的藥酒,可能導致嚴重肝損傷;長期飲用冬蟲夏草泡酒,可能導致重金屬中毒。同時強調,如需配制藥酒預防或治療疾病,應到正規的醫療機構對疾病做出明確診斷,并在醫生或藥師的指導下使用。